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2-10-19 10:09 编辑
质 疑 "公 仆"
为了搞清楚“公仆”的含义,我特意地去翻阅了一下《辞海》。从《辞海》中得知,“仆”是“我国古代对奴隶或差役的称谓”。如《白克壶》:易(赐)白克仆卅夫;《左传.昭公七年》:僚臣仆,仆臣台,后泛指供役使的仆人。在我国的传统戏剧中,也常见到“员外”在出门时总是要带着“老仆”随行;“公子”上京赶考也要带“书僮”作伴。老仆是仆人无疑,而书僮呢则是作为童仆的通称。可见,不管是古代、近代或老仆、童仆,“仆”确是“奴隶或差役”无疑。顾名思义,现在的“公仆”一词,其中“公”字肯定是公众的“公”,绝不是公正、公开或公平的“公”,因为只有“公众的仆人”才可简称为“公仆”,其他的“三个”与“仆”配合组词就不成体统了。而“公仆”一词,在《辞海》中却无法找到。不管如何,我认定“公仆”就是“公众的仆人”。
我第一次接触到“公仆”一词是在初中读书的时候,记得在语文课中有一篇著名诗人袁水柏的讽刺诗,题目好象是叫“主人要辞职”。由于该诗令人叫绝,所以至今还留有深刻的印象。这是一篇揭露解放前的国民党官僚们为了愚弄人民,装腔作势地自喻为“公仆”的讽刺诗。袁水柏用极其辛辣、嘲弄的语调,讽刺了明明是处在卑贱地位、服侍主子的奴仆们却被“恭称”为“主人”;而坐在酒席上花天酒地的主子们倒反而叫“公仆”。难怪“主人”要向“公仆”提出:我们互相调换一个位置如何?我们宁可当“公仆”,不愿做“主人”!
如果说,国民党政客们自称“公仆”是为了掩盖其反动统治的一种手段,蒙蔽、欺骗国人的觉新意识,达到其长期统治的目的的话,那么,我们现在根本就没有必要去像他们那样装腔作势地自喻为“公仆”了,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现在是人民的政权。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里,干部(应称为官员、公务员)与群众(应称为公民)之间不存在对立关系,干部当然没有必要再去“愚弄”人民。政府官员、公务员是执法者,他们负有维护法律、处理违法(规)事件的神圣职责;公民在遵守国家法律(规)的同时,也有权监督官员、公务员违法、违纪的权利。这种新型关系,特别是在实施法治的今天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法治的社会里,国家的一切活动准则都必须按法律办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上就不存在什么“主仆”之类的欺人之谈。今天,如果有人一定要称自己为“公仆”,我想他无非是想作秀而已。
如果从文学形象语言的角度上来说,真正称得上“人民的公仆”的倒不是没有,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就是其中的一个,还有像焦裕录、孔繁森等同志称他们为“人民的公仆”也是当之无愧的,因为他们都曾经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尽管如此,我认为从社会实质的含义上来看,他们并不是人民的“仆”,而是人民的“官”,无论从他们所处的地位、还是从他们所拥有的待遇(与绝大多数当时的人民相比)而言,与“仆”是绝对地沾不上边的。因为“仆”的含义很清楚,它是属于被人“差役”的人,老百姓能把他们当作“差役”使用吗?再说,现在有许多“公仆”到下面来的时候,前面的警车开道,后面的陪车护卫,下车以后又是前呼后拥的,世上哪有这般威风的“仆”人?我们还可以经常在报纸上看到,某地在公开招聘公务员的时候,总会有多于招收人数十倍、甚至二十倍的、持有高学历的人去踊跃报名参加考试。人们不禁要问: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天之骄子”们心甘情愿地去争当“仆”人的吗?
在现实社会里,公民不欢喜听那些没有实质意义的“公仆”之类的浮华词藻,而是期盼那些为人公正、公道、公开办事的“官员”。老百姓早就对于那些口口声声自称“公仆”、而暗地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干部嗤之以鼻了!许多在讲台上大言不惭地自称为“公仆”的当官者,在东窗事发后就立即成为阶下囚的“故事”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是常常听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吗?如果那些“公仆”们稍微有一点“仆”气的话,“主人”就不必这样挨声受气了!世上哪有“仆人”板着面孔,“主人”遭受训斥的事情?这不是明显地本末倒置了吗?!
从实事求是的角度来讲,我看现在还是不宜称呼“公仆”为好,因为有“仆”必有“主”,如果把“官员”称作“仆”,那“老百姓”自然要成为“主”了。如果是这样,“主人”恐怕迟早会向“仆人”提出:我们互相调换一个位置如何?
(作于2002年6月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