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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要求加强价格调控 稳定后四个月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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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姐 发表于 2007-9-27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09月27日14: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粮食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后四个月价格总水平。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价格调控,切实做好保障食品供应的工作,抑制价格总水平上涨,稳定后四个月的价格总水平,安定人民生活。

  该负责人称,近几个月来,价格总水平涨幅加快。5、6、7、8四个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分别为3.4%、4.4%、5.6%和6.5%。食品价格是导致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8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6.5%,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8.2%,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6个百分点,占全部涨价因素的92.3%。稳定食品价格,对于稳定价格总水平、安定人民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毛毛 发表于 2007-9-27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对我们老百姓来说还是比较好的消息!!!!
空子 发表于 2007-10-6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是政策,目前很多地方物价总体水平还是上涨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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