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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首日 全国各地刑拘多名涉嫌醉酒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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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发表于 2011-5-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毛毛 于 2011-5-2 10:47 编辑

多地查获 以酒试刑
      5月1日起,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当天凌晨,广州、深圳、北京、重庆等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多名涉嫌醉酒驾驶者,他们将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起诉,面临刑事处罚。

醉驾入刑宣传
走进景点商场

[济南]

      济南市历下交警大队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各景点、商场等周边的交通安全保卫以及“醉驾入刑”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工作。在泉城广场摆放历下交警大队设计制作的印有“醉驾入刑”相关法律法规常识的“关爱生命 拒绝酒驾”宣传展板,并向过往市民发放印有关于“醉驾入刑”相关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折页,受到市民好评。

通讯员 李晓斌 记者 朱彩玲 摄影报道

[北京]

“不知道查得严” “醉司机”被刑拘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出现在5月1日刚过零点。当时,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正在东二环朝阳门桥执行夜查酒驾任务。

    “零点44分,我们刚刚码放好交通标志,一辆外地牌照的黑色奔驰吉普车从东向西开了过来。”透过打开的车窗,民警董阳闻到了隐约的酒味,立即示意奔驰车司机接受检查。“他只是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随后,奔驰车司机李俊杰按规定被带回交通支队,接受专业医疗机构抽血。3时40分,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6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一倍。

     4时许,当记者来到东城交通支队讯问室时,仍可闻到李俊杰身上浓重的酒气。这位来自内蒙古的司机称,他是来北京看望弟弟的,当晚喝了几瓶啤酒。

     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时,李俊杰表示,自己“不知道北京查得这么严”,也“不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与李俊杰同行的朋友一直在向交警求情:“就这么点事,让他认个错您就把他放了吧。”直到清晨,渐渐清醒后,李俊杰向民警表示:“我知道我错了。”

5月1日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上海]

车主涉嫌醉驾 造成数人受伤

      1日晚从上海警方获悉,36岁的车主须某当天因酒后驾车,造成数人受伤,已被上海警方查获。经初步鉴定,须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3毫克,涉嫌醉驾。

    13时57分许,上海九新公路连富路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造成数人不同程度受伤。随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追尾车辆车主须某涉嫌醉酒,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为203毫克。

     上海警方表示,为了确保醉酒驾车案件查处、办理过程的严谨,警方将进一步交由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抽血取证,展开鉴定,具体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只因“盛情难却” 涉嫌醉驾被查

[重庆]

       1日零时4分,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交巡警平台民警在西永大道设卡检查酒后驾驶,一名廖姓司机涉嫌醉酒驾车被查获。经初步检验,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0mg/100ml。据悉,这是“醉驾入刑”今起实施后,重庆查获的首例涉嫌醉酒驾驶。

     “我平时都是很注意喝酒不开车这条的,自己喝不得酒,但在外面不可能不喝,朋友们也知道,平时喝酒后都会有一个没有饮酒的朋友代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有些醉意的廖某还略带微笑,但说着说着就变成了苦笑。

      廖某称,4月30日晚,他和4个有业务往来的朋友,在冉家坝一家中餐馆吃饭,席间大家要了啤酒喝。廖自称,因为酒量不好,他主要是陪朋友喝,自己只喝了1瓶多的啤酒。饭后,一个估计也是喝麻了的朋友不经意提出要廖送他回大学城。“他比我喝得还多些,当时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就开车送他回来了……”

“生意场上盛情难却啊!我喝了,但是喝得不多!”廖某回忆称,他是个老实人,加之“酒后吐真言”,于是坦白了。

一名酒司机被查 自称平时很少喝

[成都]

        1日零时至6时,成都交警出动550名警力,在全市40余处餐饮娱乐场所、主要路口路段展开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专项清查行动,共查获1例醉驾和4例酒驾。

      当天凌晨零时40分,在蜀金路西单商场路口,一辆南充牌照的黑色捷达车接受检查。司机蔡钦承认自己开车前喝了酒。经吹气酒精含量测试,蔡钦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达188毫克。根据道法新规,已属醉酒后驾车的刑事违法行为。对于醉驾1日起入刑的变化,他并不清楚。

      据蔡钦介绍,4月30日晚11时许,他和几名朋友在城西吃夜宵时,喝了10多杯啤酒,“就两三瓶啤酒,我平时很少喝酒”。

[深圳]

三人涉嫌醉驾 若证实将被起诉

       1日凌晨零时,深圳交警局在深圳全市范围内设立查车点,封锁部分主干道逐车检查。至凌晨2时行动结束后,交警带回一名香港人、一名美籍华人和一名快递员回局里调查。3人血液检测后,如果达到醉酒标准,将在5日内送检察院起诉。

     当日凌晨,记者随警行动看到,在深南大道、北环路、滨河大道等深圳主干道内,交警都已设立查车点。利用车辆在等候信号灯期间,交警逐车对司机进行测试。凌晨0时57分,一辆小车从罗湖向西村转入深南大道时,交警截停进行测试。经测试,司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交警立即把司机带回局里调查。这名司机成为新法实施后,深圳查获的第一位醉驾者。

     记者在交警局醉驾处置室看到,交警每带回一名涉嫌醉驾者,立即进行抽血测试,然后再做笔录。记者从交警局了解到,首位涉嫌醉驾司机是香港人。回到醉驾处置室后,这名港籍男子一言不发,自称不清楚醉驾会被刑拘。

醉驾入刑首日广州深圳6名酒驾者被刑拘
      昨日是醉驾入刑首日,广深两地交警部门凌晨时分在市内设置多个查车点,对酒驾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行动中共6名“醉猫”司机被刑拘。笔者发现,与之前的查处行动有所区别,醉驾入罪后,无论司机是否认栽,有醉驾嫌疑者一律要抽血取证。不过,两地交警部门并未效仿北京做法,查处行动中没有配备手铐、阻车器等警械。

杭州查获“醉驾入刑”第一人 将予拘役处罚
     昨日凌晨,杭州淳安一男子李某,因醉酒驾驶被警方查获,他因此成为“醉驾入刑”后杭州市因醉酒驾车被刑事处罚的第一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已被淳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醉驾入刑首日 江苏南通现场查获1人醉驾3人酒驾
    5月1日起“醉驾入刑”。当日零时,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出动近百名警力,设卡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共查获1名涉嫌醉酒驾驶和3名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
醉驾司机心态面面观

逞强好胜要喝好

盲目自信图侥幸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些人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屡屡触及公共安全的底线?交通民警为记者分析了醉驾司机的种种心态。

     心态一:逞强好胜。“醉酒者一个典型的心态就是‘不服输’。很多醉酒者会表现得不知天高地厚,要表现得酒量比别人大。醉酒后开车也是为了表现自己喝酒后‘没事’,比别人强。”民警说。

     心态二:图方便。不少被查获的酒驾司机都会这样为自己开脱:“我们家离得近,明天还要出门,喝这么点酒没事。”

     心态三:侥幸,觉得自己不会出事。“很多人在饮酒后心理上会发生变化,对于危险的判断变得迟钝,或是盲目自信,总觉得自己不会出事。”交警告诉记者,很大一部分酒驾司机都是因为这种原因选择铤而走险。

      心态四:面子作怪。传统的酒文化中,“喝好”“喝倒”才是“心诚”的表现,很多司机酒后驾车的原因或者是“朋友关系好,不喝不合适”,或者是“与上司、客户应酬,不得不喝”。

                                                                         综合新华社、《羊城晚报》、《重庆晚报》报道
                                                                            2011年05月02日02:18山东商报
北京醉驾司机李俊杰被带上警车,送往看守所拘留.jpg
 楼主| 毛毛 发表于 2011-5-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是醉驾入刑首日,广深两地交警部门凌晨时分在市内设置多个查车点,对酒驾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行动中共6名“醉猫”司机被刑拘。笔者发现,与之前的查处行动有所区别,醉驾入罪后,无论司机是否认栽,有醉驾嫌疑者一律要抽血取证。不过,两地交警部门并未效仿北京做法,查处行动中没有配备手铐、阻车器等警械。

     省交管局局长林卫表示,广东交警正在等待公安部实施细则的出台。

新措+嫌疑司机一律抽血取证
    “醉驾入刑后,广州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全部必须进行抽血取证。”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安全教育处副处长郑琳表示。

据了解,醉驾“入刑”前,交警检查酒驾、醉驾时大多数采用“吹波仔”的方式,并根据酒精监测仪器数据确定驾驶员的情况。若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则属于酒驾;当测试结果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即可判定为醉驾。当事人如果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到医院验血。

     无疑,醉驾入刑后,“确定司机属于醉酒驾驶”的证据,成了罪与非罪的关键一环。

     交警人士介绍,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处行动中所用到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是否醉驾的方法,而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才能作出最后的鉴定结论。

     郑琳表示,由于广州交警严查酒驾、醉驾设点多、规模大,不可能在执法现场配备救护车验血,将嫌疑人送到医院进行抽血取证更适合。“全市的各大医院都可进行抽血取证。”

关注+交警查酒驾暂不配手铐
     近日,北京市交管局公布了一系列执法细则,包括一线执勤交警均配发带有录像功能、可以记录执法全过程的执法记录仪,在部分执法现场配备救护车验血,而交警在检查点装配阻车器、手铐等警用设备更引起关注。

     广州交警在装备上是否也会同步升级?交警人士表示,暂不全盘效仿北京交警做法,但是在公安部的实施细则出来之前,会严格按照办理刑事案件流程执行。

     交警人士告诉笔者,除了随警的手提执法记录仪外,主干道和市区道路的闭路监控系统设备也能保证对执法现场的记录万无一失。

     而在昨晚的执法过程中,笔者并未见到手铐等警用设备。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安全教育处处长安云表示,对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先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确定后达到醉酒标准的,才会进行刑事立案。“在执法现场配备手铐的意义不大”。

释疑+五一前酒驾不累计追究
     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天河大队交警万波表示,5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原条文执行,不作累计追究;而5月1日之后的要按照新修订的条文执行。

     如何确定驾驶员是否是再次酒后驾驶行为?万波介绍,执法交警可以通过掌上警务通(PDA)进行现场查询,只要输入驾驶员的资料,进入电脑系统,就可以确定驾驶员是否有“前科”。

广州

唯一醉驾者非公职人员

      从昨日凌晨零时开始,广州交警部门在市区设立多个查车点,展开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车主很警惕 市民都叫好
     凌晨0时50分,一辆粤A牌照的别克小轿车在黄埔大道东往西方向科韵路口被交警截停。交警对司机文某使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文某始终以手遮面,不作任何回应。文某同车的朋友告诉笔者,晚上他们几个朋友在附近聚会,文某只喝了一杯米酒,没想到竟会超标。

     笔者了解到,醉驾入刑的消息已被诸多车主知晓。行动中,接受酒精检测的大多数司机都表示,醉驾要入刑,酒后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加大了,以后更要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普通市民对此也是清一色支持,“很支持,很好”是采访中最常见的声音。


公务员醉驾“铁饭碗”不保
     昨日下午,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微博“广州交警”发布醉驾入刑首日的查车情况。

     微博称,5月1日凌晨1时45分,交警在环市中路查获一涉嫌醉酒驾驶的男子周某某(31岁,广州人),经检验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8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对周某某执行刑事拘留。

     交警人士告诉笔者,周某某是交警昨日专项行动中首名也是唯一一名醉驾者。按照新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此外,周某某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醉驾当事人是公务员,则将被开除,“铁饭碗”不保。

     笔者从交警部门获知,周某某并不是公职人员。至于周某某一案何时侦查终结、呈请检察院起诉,交警并未明确表态,只称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深圳

猎虎行动一举擒住五“醉猫”

        昨日起,醉驾入刑正式实施,深圳市交警局于凌晨零时起,开展代号“猎虎111”集中统一行动。截至凌晨2时,共有5名醉驾者被警方刑事立案。

首名醉驾者是个香港客
     昨日凌晨0时,笔者随警采访发现,在深南大道、北环大道以及滨河路等主要干道,交警均设点查车。在主干道的十字路口,还有交警利用车辆等候红灯的间隙,对过往司机进行醉驾排查。

     凌晨1时许,一辆小车从罗湖向西村转入深南大道时,民警将车辆拦停并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但由于驾驶人不配合,执法多次未果。

      经民警多番劝说并警告,驾驶人朱某最终配合检测,数值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14m g/100ml。回到交警局机动大队后,警方再次对朱某进行血液检测,酒精检测结果为89.2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随即,交警对香港男子朱某做出刑事立案。

最快5个工作日移交检院
      据介绍,交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包括血液送检、制作询问笔录、询问证人等;血液检测结果确定后达到醉酒标准的,刑事立案,对当事人办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

     在这一环节中,有明确身份、稳定工作固定居所的当事司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有下列情形的办理刑事拘留:刑事立案后有逃跑企图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情形的予以刑事拘留。办案单位侦查终结后移送预审,一般情况下在5天内呈请检察院起诉,并对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据深圳交警透露,截至昨日凌晨2时,“猎虎111”行动共抓获涉嫌醉驾驾驶员5名,昨日上午9时,在完成合法取证程序后,5人均被刑事立案。据悉,最快5个工作日,案件将被移交至检察机关。
2011年05月02日07:58南方日报赵琦玉 杨磊
一名酒驾者在广州被带上警车接受处罚。 南方日报记者曾强摄.jpg
 楼主| 毛毛 发表于 2011-5-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查获“醉驾入刑”第一人 将予拘役处罚
       时报讯 昨日起,“醉驾入刑”开始正式实施,“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纳入危险驾驶罪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尽管违法成本大幅提升,但还是有人以身试法去碰了高压线。

     昨日凌晨,淳安一男子李某,因醉酒驾驶被警方查获,他因此成为“醉驾入刑”后杭州市因醉酒驾车被刑事处罚的第一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已被淳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淳安警方介绍,5月1日凌晨0时38分,警方在千岛湖镇城区查获一涉嫌酒后驾车的男子。当时该男子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在看到交警在前方路检时,慌忙掉头,被交警拦下。

     该男子一摇下车窗,交警就闻到了一股酒气。经过现场吹气检测,该男子的酒精含量为108.7mg/100ml。之后,警方又抽取了男子血液送检,结果为126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

     经查,该男子姓李,是在KTV聚会喝酒后驾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的。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可能将面临至多6个月的拘役。

     与此同时,杭州市区前晚至昨晨也陆续查获了11起酒后驾车,其中发生在5月1日零点以后的酒后驾驶有6起。

     杭州交警部门表示,按照新的法律法规,这6起涉嫌酒后驾驶的司机,将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2000元罚款。

     同时,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司机切莫酒后驾车,以身试法。
警方对李某进行抽血化验.jpg
 楼主| 毛毛 发表于 2011-5-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驾入刑首日南通现场查获1人醉驾3人酒驾
      中新网南通5月1日电 (陆建国 马传忠)5月1日起“醉驾入刑”。当日零时,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出动近百名警力,设卡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共查获1名涉嫌醉酒驾驶和3名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

    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六大队教导员周振丰介绍说,5月1日零时,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出动了50余名警力,分别在南通市区环城南路南大街路口、工农路青年路路口以及青年路段家坝路口设卡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分别在段家坝路口、环城南路电信市场门前查获3名机动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反馈的信息称当日查获1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

    周振丰说,5月1日起,醉酒驾车将被入刑判处拘役1到6个月,由于拘役属于刑事处罚,将被留下案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月1日起,如果驾驶员酒驾被查,将会记录在交通违法系统中,以后在查酒驾过程中会调取记录,发现已经有过酒驾行为,将会对酒后驾驶员处于10天以下的拘留。
                                                                                                         2011年05月01日15:10中国新闻网
浪潮 发表于 2011-5-2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醉酒驾驶者敢自投罗网!
伊人 发表于 2011-5-2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不开车
先愍 发表于 2011-5-2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的眼睛不那么好使
翁的朋友昨天中午喝了2斤番薯烧也没有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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