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千足金缩水2/3
去年长沙工商局共受理网购及电视购物申诉411起
本报记者王城长 夏雨
通讯员袁俊 杜宸亿 长沙报道
“买了7.2克‘金镶玉’千足金只有2克多”、“网上购机票却‘晚点’一个月”……长沙工商局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谨慎对待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的陷阱。
2010年,长沙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网络购物及电视购物申诉411起,问题主要集中在“低价诱惑、虚假宣传、格式条款、享受售后服务困难”。
网购存在四大问题
消费者蔡女士很恼火。去年8月,她通过某电视购物频道花4980元购买了一个“金镶玉”手镯,手镯的和田玉上镶了千足金的“福禄寿”3个字,广告称这3个千足金字的重量不少于7.2克。最开始她没有怀疑,一次她不慎将玉手镯打碎了,发现捡到两个金字的实际重量只有1.6克,折算一下,3个字总量大约只有2克多。在12315的帮助下,商家给赔偿了一个全新的同等价位的手镯。
市民杨霞(化名)是因为没有验货而被套。去年11月,她在某电视购物台购买了一部手机。“第二天到货时我要求验货再签收,但快递人员以‘时间很急,还有很多买家要送货,一定不会出现问题’为由催促我签字。”而第一次充电时杨霞就发现手机的屏幕内有裂纹。
“这只是其中几个比较典型的案例。”长沙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袁俊告诉记者。2010年该指挥中心共受理网络购物及电视购物申诉411起,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低价诱惑。在电视、网站上,许多商品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甚至更低价格出现,很可能是二手货或残次品;二是虚假宣传。有些电视或购物网站上将商品功能夸大甚至是虚假宣传;三是格式条款。一些网站的购物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说明等;四是售后困难。消费者买货容易退货难。
但是,长沙工商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承认,至今尚无一个统一的监管规范和监管平台,导致售后维权陷入孤立境地。
工商:价格比市场低一半需警惕
长沙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特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时须注意以下四点:
在购物之前,要对商品的市场价格有一个基本了解,网络购物与电视购物的价格不可能和实体店价格相差悬殊。如果许多产品以市场价的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出现,就要提高警惕性;
谨慎选择质证齐全、专业性强、美誉度高的网上商店或购物频道。购买金器、玉器等贵重物品时,最好选择去实体店现场购买,一来可以直观感受,二来售后更有保障。如确需选择网络购物或者电视购物,也切忌因贪图便宜而选择没有售后保障的平台购买;
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者货到付款的方式,遇到要求直接向个人银行账户汇款的情况,必须提高警觉。收货时,一定要当场验货,检查商品与自己所购一致并完好无损再签收,发现问题即时提出,不予解决的拒绝收货;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广告词、聊天记录、售后服务卡、发票等,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沟通解决,必要时可向12315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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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正在研究网上交易异地查处和取证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13日在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目前中国网上交易额已达5000多亿,目前正在研究网上交易的异地查处和电子取证问题。
付双建表示,经过长期的调研,工商总局去年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如网络交易有隐蔽性,电子取证也确实遇到一些难题,目前经过调查研究,正在研究这两个方面的文件,一个是关于异地查处的问题,网络市场监管涉及跨区域监管问题,与实践中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不同。二是电子取证问题,在网络上固定证据比较难,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证据很难查处。本报综合
稿源: 红网-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