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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把党来比母亲”中小学生征文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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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e 发表于 2011-3-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象关工委〔2011〕2号

关于开展“我把党来比母亲”中小学生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关工委,中小学校: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为迎接建党90周年,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教育局开展以“我把党来比母亲”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征文比赛,激发广大青少年知党、爱党、跟党走的情感和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决心。现将征文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深入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青少年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机统一起来,把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个人成才与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教育广大青少年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立志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参赛对象:全县中小学生。
三、作品要求:
1、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这个主题,广大青少年可在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或自行读红色经典书后,写对建党90周年的心得体会、感想等,文体不限,字数2000字以内。
2、作品须是原创,凡涉嫌抄袭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报送统一格式,作品使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标题用小二号宋体,正文用四号仿宋。作品尾页注明作者姓名、学校班级、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4、征文报送需同时采用纸质稿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纸质稿件一式六份,邮寄地址:丹城金辉路7号,象山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征文比赛办公室,电子信箱:xsggw123@163.com,联系电话:65720804。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征文时间:征文从2011年2月开始,至5月31日截止。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若干名,对征文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指导老师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奖若干名。活动结束后,颁发奖金和证书,优秀作品将编印成册。
               



象山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象   山   县   教   育  局
2011年2月22日


主题词:建党90周年 征文比赛 通知
象山县关工委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印发
勿忘天堂 发表于 2011-3-7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帖,家里有中小学生的朋友,应该快快报名呀··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1-3-7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党还是母亲啊,我以为已经成了祖母或者外祖母了。
情剑丹心 发表于 2011-3-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洗脑要从孩子开始
 楼主| tange 发表于 2011-3-8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党确实不错的,让老百姓解决了温饱。
qqqp123 发表于 2011-3-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侯觉得戴上红领巾是件光荣的事,长大后会知道党从小就为他们准备好了红色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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