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台州段全长约143公里,途经6县(市、区),建设工期4年
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批准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三湾大桥及接线项目(甬台温沿海高速公路)立项。
1999年,市委、市政府实施“大港口、大交通”战略,启动沿海大通道项目;2006年成立市沿海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大力推进项目前期;2009年9月省发改委将三湾及大桥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发改委,并经中咨公司评估和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审查;2010年5月甬台温沿海高速公路列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甬台温沿海高速公路获国家发改委立项,为该项目长达12年的前期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甬台温沿海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宁波象山,途经我市三门、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玉环等6个县(市、区)23个乡(镇、街道),至温州乐清南塘与甬台温高速公路相接。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11个互通、3个服务区和1个停车区,其中台州段全长143公里,建设工期4年。
甬台温沿海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台州区域交通条件,整合沿海港口资源,提升港口竞争力,优化台州及浙江省沿海经济布局,推进台州沿海产业带开发,促进台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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