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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否有条件开放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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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网小编 发表于 2011-1-22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01-22 02:42   新京报  

 最近这些年,中国几个周边国家的海外人才政策值得关注。据韩联社报道,今年年初,韩国《国籍法修订案》正式生效,核心内容是针对海外韩侨、结婚移民者、全球人才等人群,政府有条件允许持有双重国籍。
  无独有偶,越南也在2009年修订了国籍法,允许持外国护照、但未明确表示放弃越南公民身份的海外越南人获取越南国籍,以吸引更多海外越南人回国投资。这项举措使得海外越南人可在世界各地的越南使馆和领事馆办理相关申请手续。据估计,目前有大约350万越南人在海外散居。
  印度在早些年也推出了类似双重国籍政策的替代政策。印度基于对人才的需要和海外强烈的放松双重国籍政策的呼吁,在新世纪内推出了“印度裔卡”(PIO)计划和“印度海外公民证”(OCI)计划,作为国家人才政策的有力补充。海外印度人才持有“印度裔卡”或“海外公民证”,在购房、医疗、社会保障、所得税、贷款额度、风险投资基金的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有“本土公民待遇”,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截至2007年,由于这些人才政策的实施,数年内从美国回到印度的,仅信息产业方面的人才就超过6万人。美国政府人士也对印度《金融快报》承认:“如今大批印度信息人才回流,可能影响全球科技中心的硅谷乃至整个美国今后的竞争力”。在类似的双重国籍政策出台前,印度只雇佣了7000名软件专业人才,而“印度裔卡”和“印度海外公民证”实施后,印度已经有了70万名软件从业人员,专业人才几乎增加了100倍。
  目前,全世界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新近改变国籍政策的,主要是新兴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意识到,与发达国家相比,自身缺乏竞争力,即使本土出生的海外族裔高端人才,让他们放弃海外的一切,进行“二选一”是艰难的选择。因此,韩国(2011年)、越南(2009年)、印度(2005年)、菲律宾(2001年)、巴西(1995年)、墨西哥(1998年)等有大量海外族裔人才的新兴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后不约而同地改变政策,明确承认或变相承认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或类似宽松措施在国际人才竞争中的作用,可以说是强有力的政策,不用花钱,就能吸引大批人才回流,并使留在海外的人才有归属感和对祖籍国的天然关联。双重国籍的放开,有利于在全球化的今天,吸引海外人才、资金、技术;而反对双重国籍,并不能阻止人才或财产的流失。
  中国在1955年前曾承认双重国籍,孙中山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时还拥有美国籍。国籍政策在上世纪50年代发生了变化,中国与美国以及东南亚许多国家没有建交,因此,不承认双重国籍,可以使当地华人不再因意识形态受到干扰,这在当时起到了积极作用。1980年,新中国第一部国籍法正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现在看来,这条规定过于严厉,等于开除了海外中国人的国籍。
  今天,冷战早已结束。中国早已实施改革开放,对内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对外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这些都需要人才跨越国界、地域的流动作为支持。从1978年到2005年,中国政府累计引入外资约6224亿美元,其中华裔占主导约67%,批准成立的55万多家外资企业中约70%是华裔建立。改革开放后移民海外的华人也超过700万人,滞留或流失在海外的留学生超过百万,他们拥有巨大的资金、技术和智力资源。因此,我们仅仅需要做政策上的变动,回归的人才、技术、资金就将会倍增,并大大提高外籍华人对中国的向心力。
  如果考虑中国特有的国情,在现行情况下不适合全面开放双重国籍,可以考虑修改国籍法,采用类似印度的海外公民证或华人证政策,替代大部分附加在双重国籍政策上的职能,以便长期甚至永久性引进海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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