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往上看,73-2楼和73-3楼挤在了一起。
由于挤压,73-2楼顶边沿内陷了近5公分。记者 黄美珍
近日,有市民报料,丹东街道新华社区两幢相邻的居民楼成了“楼碰碰”,令居住在这里的16户居民担心不已。
居民:从“楼斜斜”到“楼碰碰”
记者来到新华社区,找到了市民反映的“楼碰碰”:73-2楼、73-3楼。
记者观察发现,两幢楼一高一矮成“— | ”型分布,73-3楼向后倾斜,73-2楼向左侧倾斜,73-3楼背面的五至六层楼梯转角和73-2楼靠近最左侧的顶楼楼板挤在一起,从下往上看,成倒V形。爬上73-2楼顶层还可以看到,由于长期倾斜挤压,最左侧顶楼边沿“滴水”已内陷了近5公分,而与之相碰的73-3楼梯间转角窗户也已被挤变形,玻璃也早被破裂。
附近居民介绍,发现两幢楼成“楼斜斜”有好几年了,到了2007年,“楼斜斜”成了“楼碰碰”,最后干脆于半空 “深吻”了。
73-2顶楼住户郭先生一家受到的影响最大。因为两楼“深吻”部位正是他家西面屋角。2007年,郭先生家的卧室、厨房顶部和外墙裂开了大缝并漏水。现在,随着挤压加剧,裂缝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郭先生担心,这样下去,倒塌只是时间问题,而一旦倒塌,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中国象山港 2011-1-19
初步鉴定“楼碰碰”未达到危房标准
从2007年开始,以郭先生为代表的73-2楼住户多次向两楼的建设单位和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迟迟得不到处理。
记者从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主任蔡照贝处了解到,“楼碰碰”涉及的两幢楼都由原“八建公司”建造。73-2号楼为带型基础,建造于上世纪80年代,73-3楼则为桩基础,建造于上世纪90年代。如今,“八建公司”已改制为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技术人员去年11月份对这两幢楼进行的初步鉴定来看,73-3的倾斜率在1.6‰,73-2的倾斜率为3.3‰,相较于砖混结构7‰、框架结构10‰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目前这两幢楼不属于危房。”蔡主任告诉记者。
“楼碰碰”不属于危房的初步鉴定结果让73-2楼的住户暂时安了心,也让社区和街道松了一口气。
蔡主任分析,带型基础和桩基础的房屋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房屋会产生沉降,不均匀沉降导致房屋倾斜。不过,在技术层面也不排除因73-3楼的建造而导致较早建成的73-2楼出现倾斜的可能性。“另一个问题还在于两幢楼在建造时无间距,究竟是设计问题还是未按图施工,责任有待认定。”蔡主任介绍,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涉及结构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将承担文件适用期限内安全使用的保修责任,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如外墙屋顶出现渗漏、管道渗漏等问题,建设、施工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期限外的,则由产权所有人自承。
蔡主任说,“73-3、73-2两幢楼楼龄都在10年以上,超出了除结构安全外的国家规定的保修期,而如要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就要涉及费用,由于73-2号楼住户不愿承担费用,责任就难认定,这也是“楼碰碰”一直不能妥善处理的原因。”
各方协调得出初步处理方案
“楼碰碰”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居民和社区、街道关心的问题。
“楼碰碰”虽不属于危房,但倾斜确实对住户造成了很大影响,且对两楼未来的安全性增添了诸多不确定因素。日前,在丹东街道、社区召集下,73-2业主代表郭先生、董先生和代表73-3业主的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县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就如何处理“楼碰碰”进行了沟通调解。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初步得出了双方现阶段基本能够接受的一个处理方案:拆分两幢楼的碰撞部位,根据“先来后到”原则和73-2楼顶层“滴水”结构不可替代因素,拆分时建议削去73-3五层至六层外凸楼梯间最外侧部分建筑。同时,考虑到拆分后可能出现倾斜加剧情况,完成拆分后3个月内,建议73-2楼住户定点观测倾斜率变化,一旦出现倾斜加剧,后续处理协调工作将会及时跟进。
不过,记者也在调解现场了解到,由于当天建设单位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高层未到现场,这个初步处理方案还需有关部门和各方最终确定才能进一步落实。
在此,本报希望,在有关各方努力下,郭先生、董先生为代表的这些居民能够真正拥有一个让人安全、安心的家。(记者 郑丹凤 通讯员 陆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