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17日 新京报
平顶山中院4名审判人员被追责,认定时建锋犯罪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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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柳笛 褚朝新)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时建锋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时建锋一案主审法官娄彦伟助理审判员职务被免,调离审判岗位,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被免职。
鉴于时军锋(时建锋之弟)向公安机关投案,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此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平顶山市中院被通报批评
河南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市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责成平顶山市中院向河南省高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市中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通报批评。
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市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什么等。
案件变化检方撤回起诉
平顶山市中院对时建锋案件提起再审后,被告人时建锋供述其弟弟时军锋参与共同作案的情况已被通报给公安、检察机关。
鉴于时军锋向公安机关投案,案件事实与证据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经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此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案件涉及的其他问题,检察机关将依据法律规定认真查处。
15日,下汤收费站副站长李占峰称不认识李金良和时家兄弟。16日,李占峰承认认识上述人员,并一起吃了3次饭,依然不承认收过每月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