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每周工程例会上,我们讨论了一个关于农民工是否可以带家属住在施工现场的问题。
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工程师认为,民工家属不属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我们没有必要为民工的家属来进行生活上的管理。施工单位则从民工自身的现实情况出发,认为民工家属住在工地现场在所难免,希望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同仁们能够予以谅解。同时他们也保证在今后的安全管理中加强对民工家属的安全管理。
虽然关于农民工的工作、生活问题,在今天这个倡导和谐社会的氛围中越来越受到媒体、政府部门的关注。但我觉得这个问题倒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在前几年从来没有出现过到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带着老婆、孩子在工地上住着,仅靠自己在工地上打工的收入来维持日常开销的现象。特别在浙江建筑老板的工地上,女人不进工地像是一项铁的纪律。但从去年开始,好象这种纪律慢慢的不再那么铁了。
对于农民工家属入住工地现场,我的看法有以下几点:
1、从工程安全施工角度来考虑:增加了工地现场安全事故隐患,作为工地工人家属,不在工地上班,而经常进出工地,本身又未接受过任何的安全施工教育。难以保证其自身在工地上的人身安全。
2、工地临时宿舍的用途上来考虑:作为工地临时宿舍,其用途是作为在建工程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并非其家属的住宿地点。并且在工地宿舍内甚至出现几对夫妻同住一个房间的现象,这种男女混住的现象在工程安全文明管理上也是绝对不允许的。
3、从农民工的经济收入角度来考虑:作为工程管理人员,我深知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挣钱的不容易。若靠每个月其在工地上打工的收入来维持其妻儿的日常开销。我觉得根本就不会有剩余的钱积攒下来。
4、从子女接受教育的角度考虑:在目前实际情况下,不利于民工子女的入学就读问题。甚至出现了民工子女辍学在工地做临时工的现象,这种现象对下一代的成长是极不负责、应该加以谴责的。
5、从增进夫妻感情角度来考虑:农民工在外打工,经常是一年半年不回家的现象是常见的。由于常年夫妻不在一起,农民工到外面进行嫖猖的事情我也曾经碰到过。从增进夫妻感情的角度来考虑,应该予以支持,但是我还是希望农民工朋友从自身实际经济收入能力上来考虑,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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