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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一审获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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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爷 发表于 2010-9-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09月09日12:46  新华网



王华元 资料图

  新华网济南9月9日电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华元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春节至2009年3月间,被告人王华元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案件处理、逃避抓捕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王华元对其家庭财产、支出超出合法收入的折合人民币894万余元的部分不能说明来源。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华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案发后能够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王华元对于其家庭财产、支出超过合法收入的部分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亦应依法惩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简单的 发表于 2010-9-9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全中国多了去了.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10-9-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杀的完吗?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0-9-9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山鹰猎狐


    根本就不杀,绝大多数是死缓,养着玩。贪官们“苦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何乐而不贪?
浪潮 发表于 2010-9-9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惯不怪了
ZKP1957 发表于 2010-9-9 18:10



    这几年这样领导级别的贪官越来越多,我国的监督机制存在大问题。省级的纪委书记都带头受贿,怎么能管下面呢?!
大宝 发表于 2010-9-10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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