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老禅师和失恋的女孩的对话

[复制链接]
一滴水 发表于 2010-8-2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滴水 于 2010-8-27 13:20 编辑

老禅师遇到了一个失恋的女孩,于是就有了下面的一组对话

   

    禅师:孩子,为什么悲伤?
   
    女孩:我失恋了。

    禅师:哦,这很正常。如果失恋了没有悲伤,恋爱大概也没有什么味道。可是年轻人,我怎么发现你对失恋的投入甚至比对恋爱的投入还要倾心呢?

    女孩:到手的葡萄给丢了,这份遗憾,这份失落,您非个中人,怎知其中的酸楚呢?

    禅师:丢了就丢了,何不继续向前走,鲜美的葡萄还有很多。

    女孩:等待,等到海枯石烂,直到他回心转意向我走来。

    禅师:但这一天也许永远都不会到来,你最后会眼睁睁的看着他和另一个人走了。

    女孩:那我就用自杀来表示我的决心。

    禅师:但假如这样,你不但失去了你的恋人,同时还失去了你自己,你会蒙受双倍的损失。

    女孩:狠狠的伤害他,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禅师:可这只能使你离他更远,而你本来是想与他更接近的。

    女孩:您说我该怎么办?我可真的很爱他。

    禅师:真的很爱?那你当然希望你所爱的人幸福?

    女孩:那是自然。

    禅师:如果他认为离开你是幸福呢?

    女孩:不会的,他曾经对我说,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感到幸福!

    禅师:那是曾经,是过去,可他现在不这样认为。

    女孩:这就是说,他一直在骗我?

    禅师:不,他一直对你很忠诚。当他爱你的时候他跟你在一起,现在他不爱你,他就离去了,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大的忠诚。如果他不再爱你,却还装着对你很有情意,甚至跟你结婚生子,那才是真正的欺骗呢。

    女孩:可我为他投入的感情不是白白浪费了吗?谁来补偿我?

    禅师:不,你的感情从来都没有浪费,根本不存在补偿的问题,因为在你付出感情的时候,他也给了你快乐,你也多了一段经历!

    女孩:可是他现在不爱我了,我却还苦苦的爱着他,这不公平啊!

    禅师:的确不公平,我是说你对你所爱的那个人不公平。本来爱他是你的权利,但爱不爱你是他的权利,而你却想在自己行使权利的时候剥夺别人行使权利的自由,这是何等的不公平!

    女孩;可是您看的明明白白,现在痛苦的是我而不是他,是我在为他痛苦。

    禅师:为他而痛苦?他的日子可能过的很好,不如说是为你自己而痛苦吧。明明是为自己,却还打着别人的旗号。

    女孩:依您说,这一切倒成了我的错?

    禅师:是的,从一开始你就犯了错。如果你能给他带来幸福,他是不会从你的生活中离开的,要知道,没有人会逃避幸福。

    女孩:什么是幸福?难道我把我的整个身心都给了他还不够吗?您知道他为什么离开我吗?仅仅因为我没有钱!

    禅师:你也有健全的双手,为什么不去挣钱呢?

    女孩:可他连机会都不给我,您说可恶不可恶?

    禅师:当然可恶。好在你现在已经摆脱了这个可恶的人,你应该感到高兴,孩子。

    女孩:高兴?怎么可能呢?不管怎么说,我是被人给抛弃了,这总叫人感到自卑的。

    禅师:不,年轻人的身上只有自豪,不可自卑。要记住,被抛弃的并非就是不好的。

    女孩:您真会安慰人,可惜您还是不能把我从失恋的痛苦中引出来。

    禅师:是的,我很遗憾自己没有这个能力,但可以向你推荐一位有能力的朋友。

    女孩:谁?

    禅师:时间。时间是人最伟大的导师,我见过无数被失恋折磨的死去活来的人,是时间帮助他们抚平了心灵的创伤,并重新为他们选择了梦中情人,最后他们都享受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份人间乐。

    女孩:但愿我也有这一天,可我的第一步该从哪里做起呢?

    禅师:去感谢那个抛弃你的人,为他祝福。

    女孩:为什么?

    禅师:因为他给了你寻找幸福的新机会。

    禅师离去了,剩下的路便由这位失恋的女孩自己去走了。
懿然 发表于 2010-8-27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最需要的是时间,时间会让我们沉睡后变得清醒,而生活,必须清醒
读你 发表于 2010-8-27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抛弃你的人,因为是他给了你寻找幸福的新机会,这境界
BAOMAMA 发表于 2010-8-27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感谢抛弃你的人
徐先锋 发表于 2010-8-27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可以淡忘一切痛苦的事!也可以让你慢慢成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11-28 14:49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by 54xsr.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