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浙江规范“驻京办” 保留省政府和杭州宁波等三个

[复制链接]
相爷 发表于 2010-5-4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5月3日 21:4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杭州5月3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规范"驻京办"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保留省政府和杭州市、宁波市政府"驻京办";温州等其他9个设区市确需继续保留的,须报省政府核准。

  同时,撤销县(市、区)政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有关经济开发区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其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撤回并妥善安置,对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由派出单位按规定妥善解决,并积极帮助再就业。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保留的"驻京办"要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各派出地政府要每年对"驻京办"进行财务、资产审计。"驻京办"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在北京新建和购置具有经营、接待服务性质场所。

  浙江省政府指出,除按规定保留的"驻京办"外,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名义开展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完)
林老师 发表于 2010-5-4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波驻京办,北京宁波宾馆就在我旁边
无为 发表于 2010-5-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久后又会卷土重来的。
伊人 发表于 2010-5-4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真的能精简机构!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0-5-4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撤办了,让领导很为难,怎么安排自己人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9-21 18:46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by 54xsr.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