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快报19楼论坛首页有这样一个帖子《银色宝马路遇碰瓷,看交警叔叔如何智对》。发帖人网名叫“不是商人”,帖子原文如下:
前几天去世纪联华庆春店买东西,买好以后骑自行车准备回家,路过旁边的一个巷子,好像叫六克巷,亲眼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真是大快人心哦,很佩服这个交警叔叔。大家听我来讲一讲哦。
只见一辆银色的宝马骄车停在巷子中间,有两个人用手互相指着好像在吵架,旁边还围了好多人,我这个人好奇心重,就凑过去看了看。只见一个30多岁的男的,穿着黑色的夹克,用一只手捧着另外一只胳膊,嘴里说“我又没有让你赔钱,你带我去医院看看,没有骨折就算了。”另外一个人好像是驾驶员,胖胖的,说“看什么看,就轻轻碰一下,有什么事情。你就是敲诈。”旁边一个老年人说,“碰着这些人,算你倒霉,你赔他50元钱算了,省得麻烦。”被撞的那个人很不服气,说“我不要钱,你带我去医院看看好了,我不是为了钱”。
这时候,一辆闪着警灯的两轮摩托过来了,好像有人报了警。一个年轻的警察叔叔下车走了过来(这个交警叔叔我经常在这里看到),用很大的声音说:“怎么回事,有没有人受伤,要不要叫120,驾驶员请出示驾驶证。”驾驶员赶快把驾驶证拿了出来,然后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好像是反光镜刮了那个人的胳膊,不过速度很慢,应该不会受伤。被撞的那个人赶快把胳膊抬起来给交警看。说,“看,都撞肿了,还没有事,让他带我到医院检查。”交警叔叔盯着被撞的那个人看了一会,两个人开始了一段经典的对话。
交警: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身份证拿出来。
“被撞者”:我是贵州人,叫张军(音),身份证没有带,号码我记得。
交警:身份证放在哪里?
“被撞者”:采荷新村
交警:几幢几单元,正好我也住在那里。
“被撞者”:我忘记了。
交警:住的地方也会忘记?
“被撞者”:难道身份证没有带,我被撞了你们就不管了吗,我的病就不看了吗?
交警:不,一定要管的,而且我们一定要管到底的,不过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该属于一般处理(我可能听错了),双方一定要带证件的。
“被撞者”:哦,你们这里的交警这么麻烦,算了,让驾驶员赔我50元钱,我自己看好了。
这时候,那个驾驶员说,算了,我赔你50快好了,今天算我倒霉。
正当驾驶员准备拿出钱递给被撞的那个人时,交警叔叔又说话了,也很经典。
交警说:“不行的,现在私了已经晚了,你们已经报了警,而且有人受伤,这个事故一定要我们处理的。”
驾驶员和被撞的那个人都张大了嘴,旁边看热闹的人又说话了,和被撞的那个人又开始了一段对话,更经典的。
交警:“我现在开摩托车带你到采荷新村把身份证拿过来,距离也不太远,然后让驾驶员带你到医院看病,好不好。”
“被撞者”:啊,其实我的身份证忘在老家贵州了。
交警:这样子啊,那你叫你家人把身份证邮寄过来,我们再处理吧。
“被撞者”:哦,你们这里的警察怎么回事,今天算我倒霉,我也不看了,我自己回去搽点药水算了。
说到这里,那个人转身就走了,人们都哈哈大笑了起来,驾驶员赶忙说谢谢谢谢。
(以上对话,不是原话,很多是我自己复述的,难免有错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