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1950年6月10日出生,台湾省宜兰县三星乡人,台湾政治人物,“美丽岛事件”受刑人,民主进步党籍,属“新潮流系”,现任台湾省高雄市长及民进党中常委。曾任“党外”人士郭雨新秘书,“国民大会”代表、台北市社会局局长、高雄市社会局局长。1969年:从世新专科学校毕业担任郭雨新省议员秘书 。
1979年:美丽岛杂志社编辑委员暨高雄市服务处副主任
1980年:因美丽岛事件被警总军法处以叛乱罪起诉,判处12年有期徒刑。
1979年-1986年:因美丽岛事件被捕,服刑六年两个月。
1986年:民进党建党十人小组成员。
1986年-1992年:台湾人权促进会主任、秘书长、会长。
2000年5月20日起,担任“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是民进党执政以来任期最长的女性“内阁”部会首长。
2005年9月13日,因高雄捷运泰劳抗争事件辞职获准。她声音洪亮,曾多次担任民进党选举造势晚会的主持人。
2006年12月9日的台湾地区高雄市长选举中,因“走路工”事件,以1114票的微弱优势击败主要候选人黄俊英(中国国民党籍),当选高雄市长,成为继谢长廷后又一位民进党籍的正式高雄市长。
2007年6月15日,高雄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高雄市长选举陈菊当选无效,如果二审依然判决当选无效,那么高雄市长就必须重新选举。
2007年7月12日讯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一审判决陈菊当选无效,陈菊不服判决,决定在当天提出上诉。
2007年11月16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宣判,选举无效部份维持一审判快,当选无效部分予以废弃,改判陈菊当选有效。陈菊继续担任高雄市长,选举官司至此定谳。
2008年5月宣誓就任民进党中常委。
2009年5月21日——24日,访问中国大陆北京、上海等地,与北京市长郭金龙、中国奥委会主席刘鹏、上海市市长韩正会谈。成为迄今为止访问大陆的民进党最高级行政长官。
2009年8月26日,在台湾遭受“莫拉克”灾后重建紧张进行之际,高雄市长陈菊突然宣布:台湾南部7个民进党执政县市的县市长邀请达赖喇嘛月底赴台,而台湾当局随后表示同意。
2009年8月30日晚达赖于抵达台湾访问,高雄市长陈菊在桃园国际机场迎接达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