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浙江7月4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陈治然 邵雪娜)根据实名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浙江省三门县检察院去年依法查处了八件挪用公款和受贿案件,使16名贪官受到了刑事追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50万元。7月1日,举报这些贪官的16名村民获得了检察机关的万元奖励。
据了解,这16名举报人都来自农村,所举报对象除村干部外,还涉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所涉罪名主要是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其中涉案数额最大的一个案件7名被告人共挪用公款近100万元,7人均被判刑;而举报人最多的一个案件为8人共同举报,最后3名被告人被判刑;另有两起为受贿罪,其中一名贪官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和《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举报奖励办法》,公民实名举报查证属实,被举报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检察机关都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对提供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要案线索者,则给予5000元以上的重奖。7月1日中午和下午,16名举报人的代表先后到三门县检察院领取了总数11350元的举报奖金。
浙江省三门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规范举报工作,切实维护举报人利益。一是坚持举报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审查和分流举报线索,完善署名举报答复制度;二是在受理、管理、移送、查办、奖励、宣传等各环节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办法,对重大贡献者给予重奖;四是加大“检务公开”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告知如何举报、如何查询举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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