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的五大变化
据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新课改高考方案要达到“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逐步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考试评价体系。”据此,2009年高考在现行高考方案基础上有5个方面的重要调整。
变化1:
会考将作为录取依据
现行高中会考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方案”强化了会考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
首先,会考将作为统一选拔考试基础,确保学生各科都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目标。
其次,学生会考成绩将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表,提供给所有招生院校,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三,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写明。
第四,更好地发挥会考在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中的作用,会考成绩将作为前置条件,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等第要求。
另外,高中新课改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也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依据。
变化2:
分类设置考试科目
目前高考的学科主要分为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方案”在四大分类及高中全科会考基础上,继续坚持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为主体,根据高中新课改实际和各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需要,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
第一类基本对应现有的本科第一批院校要求。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基础上,增考自选模块,增加测试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现行第一批录取院校或专业,可自主决定是否选用此考试科目组。
自选模块由考生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IB选修模块的18道题中,自主选答6题。
第二类基本对应现有的本科第二、三批录取院校要求。这一类考试科目变化不大,维持原有的“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
第三类基本对应现有的第四批高职、高专院校要求。在保持共同科目“语、数、外”基础上,增加技术考试,侧重测试技能型能力。其中,技术科目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先由学生自主选考一门,条件成熟时二者皆考。
变化3:
考生和高校的自主权更大
“方案”扩大了学生与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权。
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在自选模块考试中自主选择考试模块,在技术和英语听力考试中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时间和次数,自主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报名方式上也可以自选参加社会报名或参加学校集体报名。
另一方面,现行第一批录取院校,可自主选择采用第一类还是第二类考试科目组。招生院校还可以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变化4:
部分科目不再一考定成绩
以往,英语听力或其他科目考试都是一次定“终身”。“方案”允许部分科目多次考试。英语听力测试为单独安排,全省统考,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试卷,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最多可以考2次,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其他语种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
技术考试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全省统考,也是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时间和次数,最多可以考2次,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一来,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备考压力就会更轻。同时,一次考试中的偶然因素(如设备不好、环境等)影响考试成绩的问题,也可以更好回避。
变化5:
考生可自己参加高考报名
以往,高考报名基本采用学校集体报名。这种报名方式,一定程度上给学校盲目和他校之间竞争攀比上线率、升学率等提供了机会。
“方案”允许学生自主选择报名方式,既可以参加学校集体报名,也可以参加社会化报名。
2008年04月28日 13:36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