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中,对办学条件低于限制招生(黄牌)规定要求的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共24所),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
以下24所学校被亮“黄牌”,2009年将被限制招生。
高职高专:22所
*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 武汉工贸职业学院
*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 贵州亚泰职业学院
*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独立学院:2所
*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对2008年违规、违纪招生办学的学校,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共6所),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办学秩序。
以下6所学校因2008年违规招生,教育部今年特要求其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办学秩序。
普通高校:2所
▲郑州科技学院
▲ 湖北工业大学
高职高专:3所
▲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独立学院:1所
▲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今后,对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不合格,以及违规、违纪招生和办学的高校,也继续按照暂停招生(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2009年04月24日 13:15:50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