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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说“医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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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野佬 发表于 2009-5-2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在一些论坛上抨击“医院”、“医生”帖子较多,什么“医院引进人才的怪事”,什么“医生开大处方”,什么“医生收红包”,什么“医生把胃癌当胃病、肺炎当肺癌医”、、、、、、,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我也来凑凑热闹,说说“医院”、“医生”。
    一曰无德要批判。医者,仁人之术,无德之人别涉医。对医生收红包、开大处方、拿医药回扣等无德、无法之举,要理直气壮地给予批判、谴责。违法犯罪的要绳之于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曰安全要保障。由于存在医患矛盾,有些患者亲朋,也有些是“医闹”,目无法纪,到医院打伤医生、砸坏医疗卫生仪器设施事件时有发生,严重破坏医疗卫生秩序,一些医院甚至出现了医务人员戴“头盔”上班的现象。存在医患纠纷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途径处理解决。对于这种暴力伤医事件,公权部门要绝不手软,及时处置。
    三曰制度要完善。私立医院由市场用“脚”投票决定兴衰,不去说它。公立医院是用纳税人的钱建起来的,目前封闭的自体循环式的管理,极易产生类似以前国有企业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由“小团体”或“家族成员”操控。公立医院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比如建立公立医院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公民代表组成,享有定期听取院务汇报权,医院重大事项建议修正权,接受投诉权和医院院长人选建议权、提议罢免权等等。
    新医改已经启动,但愿它的改革创新能给我们带来一个和谐的医患环境!
行走光影 发表于 2009-5-2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还是ZT
感觉和政府说的话一模一样
 楼主| 塔山野佬 发表于 2009-5-2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原创!
小林 发表于 2009-5-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LZ讲的倒是挺有道理的!
但医患矛盾非一日之寒,要解开恐怕需要漫长的过程!
突然想起身边的一件小事:我朋友(医生)穿着白大褂,带着亲友的孩子去看病,
其辛苦的挂号,排队,结果轮到她的时候,居然迎来一阵唾骂,说她插队,
朋友真的是有苦说不出啊!!
 楼主| 塔山野佬 发表于 2009-5-2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政府管不了,医院管不了,法律管不了,只能看市民的修养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发表于 2009-5-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要有医德。不过这样的医生不多了,我知道中医院有一个黄医生,是小儿科的 ,不错,人长得漂亮,态度也好,也很为家长考虑。在此曝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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