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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愿平调 解雇肯定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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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_sun 发表于 2009-4-17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优化分流”还是“变相裁员”?“降薪降职”、“平调外地”、“补偿离职”的安排是否合理?沃尔玛公司与工会代表昨日再次坐到了谈判桌前。

  “协商有进展,但未达成最终协议。”一名员工代表对记者说。在对双方的谈判进程保持关注的同时,我们就劳资双方争议的焦点采访了深圳知名律师、劳动仲裁网首席律师、劳动合同法网顾问、中国劳动学会会员李迎春。

  “解除劳动合同须有法定理由”

  记者:您如何看待沃尔玛公司此次推出的“优化分流”方案?

  李迎春:目前还不能简单地判断其究竟是“人员优化分流”还是“变相裁员”。

  记者:按照沃尔玛开出的选项,如果员工不接受,就得接受“补偿离职”,而企业将会给予其“n+1”的补偿,这个补偿额度是否合理?

  李迎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时候,必须和员工进行协商。如果员工不同意“降薪降职”和“平调外地”,企业就将员工解雇,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妥的。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劳动者必须具有违反相关的管理规定,或者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没有这些行为,企业将其解雇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不是“n+1”的补偿方式了,而应该是“2n”,即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说一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里工作了5年,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得补偿6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解除的话,就得补偿10个月的工资了。

  “劳动者依法而行,权利应不会受损”

  记者:在这样一场谈判和协商中,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李迎春:我觉得在谈判协商过程中,工会作为集体的代表去和企业谈判效果会更好,劳动者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查看清楚自己和企业所签订的各项合同条款,看清楚究竟有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和其他特殊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然后依法按部就班地去和企业协商,去申请调解和劳动仲裁,就应该不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在协商过程中,建议劳动者坚持自己的观点,依法而行,当企业提出一些低于法定标准的条件时,不要随便应许并签订一些对自己不利的协议。

  如果最终企业还是要解除劳动合同,那员工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就是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一个就是要求企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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