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被警察打死的人多患“心脏病”?
据昨天新华社和《华商报》公布的消息,陕西高中生徐梗荣猝死公安局一案,目前有了初步结果。
陕西丹凤县检察院28日通报了徐梗荣的尸检报告,法医鉴定结论为:徐梗荣系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原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通报表示,办案民警对其实施的肉体侵害行为,致使徐梗荣身体极度疲劳引发心跳骤停死亡。
此前的报道称,法医当面对徐梗荣的家属说,徐梗荣的心、肝和肺部都有问题,而心脏病变是致死的原因,徐梗荣身上的伤不是致死原因。
今年2月10日,陕西丹凤县发生一起高二女生被害案。当地公安部门不知怎么回事,就认定丹凤中学高三学生徐梗荣有重大嫌疑。徐梗荣2月28日23时被公安机关传唤,连续审讯,到3月8日在审讯时猝死,引起广泛关注。根据记者的调查,当地警方根本没有相关刑拘手续就把人抓走了,一直家属认为孩子失踪了。
用刑讯逼供和心脏病随便搜索一下新闻,就能搜出一大把,几乎所有被警察打死的人,都患有心脏病,都是死于心脏病,和警察无关。或者这样说,凡是被警察打死的人,基本都能检查出患有“心脏病”。
2007年11月,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城管执法人员和民警在整治街面秩序中,将店主梁云贵扭送到派出所“接受教育”。在进入派出所10分钟后,梁云贵突然死亡。调查结论很快出来了:死者梁云贵系突发性冠心病死亡,生前没有遭到执法人员殴打(2007年11月13日《华西都市报》)。
2008年1月9日,一家公司总经理魏文华路过天门时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数十名执法人员见此蜂拥而至,殴打魏文华,魏拒绝删除,被殴打致死。公安部门的鉴定书上魏文华死于“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2008年1月10日《楚天都市报》)。
2008年5月,犯罪嫌疑人马某在被陕西略阳公安局3名民警审讯后不久突然死亡。尸检发现其左、右大腿及双脚背有大量淤血和肿胀。中队长冯亚军和民警贾刚、赵剑飞均承认在讯问过程中对马某采用了吊铐、冲凉水澡、踩脚趾、用橡胶棒殴打等方式。专案组专家勘察分析后认定,马某系心肌梗死引起急性心脏骤停死亡。法医认为,3民警的讯问方式导致马某身体损伤及皮下出血,属于轻伤,但与其死亡并无关系。法院经过审理认为,3名民警犯有刑讯逼供罪,但不是造成嫌疑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免予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5月9日《西安晚报》)。
这样的例子太多,不用我再一一举例。我只能说,中国实在是个神奇的国度,每个人身上都有着潜在的致命疾病——心脏病,虽然单位体检从来没检查出来过。但是你只要一进入警局,就非常容易突发心脏病。所以大家要注意锻炼身体,尤其是锻炼心脏机能,注意减肥,多吃低脂肪食品,戒烟戒酒,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不过一旦被抓进去,这些前期工作都没有用,一定会查出你患有心脏病的。
来源:天涯社区 文/周筱赟 发布时间: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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