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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定义<金瓶梅>为谴责小说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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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根 发表于 2007-2-10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早透露出《金瓶梅》被禁信息的,是乾隆元年二月闭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文,他说:“《水浒》、《金瓶梅》,诲盗诲淫,久干例禁。”实际上,第一次对文学作品的大规模禁止,在清人未入关之前便开始了。
  天聪九年(1635),清太宗指示对汉人的演义小说“停其翻译”,手段还比较温和。顺治九年,入关之后,对小说戏曲的禁令便有恫吓色彩了:“坛间书贾,只许刊行理学、政治有益文业诸书,其它琐语淫词,及一切滥刻窗艺社稿,通行业禁,违者重究治”。康熙二十六年,禁毁小说书目开为150余种,五十三年则复颁谕:“私行造卖刷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卖者杖一百,看者杖一百。”《金瓶梅》既为 “淫书之首”,而“向干例禁”,对它的禁令,是格外森严的。清乾嘉以降,《金瓶梅》的版本在坊间刊布,是以极其秘密的方式进行的。当局为防止其流布,采取了一系列软硬兼施的政策,其中包括以成本价收购坊间所藏的版片书本,或号召坊间自行销毁。
  中共建政之后,《金瓶梅》得到了小范围的解禁,这是毛泽东拍板的。1957年,毛泽东说:“《金瓶梅》可供参考,就是书中污辱妇女的情节不好。各省委书记可以看看”。
  有了毛泽东的这番话,于是,文化部、中宣部同出版部门协商之后,以“文学古籍刊行社”的名义,按1933年10月“北京古佚小说刊行会”集资影印的《新刻金瓶梅词话》,重新影印了2000部。
  这2000部书的发行对象是:各省省委书记、副书记以及同一级别的各部正副部长。影印本《新刻金瓶梅词话》两函二十一册,正文二十册,二百幅插图辑为一册。所有的购书者均登记在册,并且编了号码。
  两年之后——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一次谈话中,将《金瓶梅》与《东周列国志》加以对比。他说,后者只“写了当时上层建筑方面的复杂尖锐的斗争,缺点是没有写当时的经济基础”,而《金瓶梅》却更深刻,“在揭露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矛盾,揭露统治者与被压迫者的矛盾方面,《金瓶梅》是写得很细致的”。
  毛泽东还说:“你们看过《金瓶梅》没有?我推荐你们看一看,这本书写了明朝的真正的历史”。
  那个年代,中国的“金”学研究,尚属空白,文学史中没有《金瓶梅》的条目,大学的古典文学课不准讲《金瓶梅》,连大学教授对这部奇书也讳莫如深。
  毛泽东对《金瓶梅》的这一评价,是比较客观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抓住经济基础这个基本方面,便能揭示出上层建筑领域斗争或变更的原因,把握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1962年8月,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核心小组上的谈话中,又将《金瓶梅》同《官场现形记》加以比较。他说:“有些小说,如《官场现形记》,光写黑暗,鲁迅称之为谴责小说。只揭露黑暗,人们不喜欢看。《金瓶梅》没有传开,不只是因为它的淫秽,主要是它只暴露黑暗,虽然写得不错,但人们不爱看。《红楼梦》就不同,写得有点希望嘛。”
  把《金瓶梅》定义为“谴责小说”,毛泽东还是第一人。
  喜欢《红楼梦》的毛泽东,也曾把《金瓶梅》跟《红楼梦》做过比较。在1961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大军区第一书记会议上,他说:“《金瓶梅》是《红楼梦》的祖宗,没有《金瓶梅》,就写不出《红楼梦》。”
seamount 发表于 2007-2-10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成根叔志趣果然不同非凡啊!希望有机会聆听指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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