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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拼车回家应该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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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丹 发表于 2009-1-15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眼下正值春运,有些人为了回家的路更便捷,选择在网上寻找拼车,希望能搭个顺风车;而有车族为了省点过路费、油费,正好做个顺水人情。两厢情愿,一拍即合,便一道拼车回家过年。对于“拼客”来说,拼车意味着方便和节约,还能增进朋友间的感情。

从现有的客车营运的规定来看,拼车确实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有违规的嫌疑。但是,从城市发展的趋势来看,拼车确实可以减轻交通压力,减少环境污染,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法规政策对拼车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

拼车者“八注意”:

一、拼车者最好是熟悉的朋友。与陌生人拼车时,要注意预防骗子或劫车者,车主和乘车人有必要互相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

二、车主和同车人应分别将了解到的对方信息发送给至少一名亲友,以备出现问题后联系使用,并有意让对方知道这个情况。

三、搭车人应事先了解驾驶员的技术水平、所用车型。关键是有无跑长途的经历,如只有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上分道行驶的经验,就难以处理较为复杂的低等级路况。

四、总路程不宜超过10小时,不走夜路。避免心急赶路和疲劳驾驶,合理安排休息。

五、车主对于没有驾驶过所乘车型的同车人,尽量不要让其参与驾驶。

六、不要在途中向同车不熟悉的人炫耀自己的收入或者所携带财物情况。

七、女性车主或乘车人应有熟悉的男性成年亲友相伴。

八、拼车者不妨给自己上一份相应的人身意外保险

春节拼车温馨提示:

一、签协议和买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拼车回家虽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营运,所以车主不会向乘客提供票据等安全凭证,并对其安全负责,但是车主并不能因此免于纠纷。因此,出发前,车主事先与搭乘者签署一份协议,这样作为一份民事合同,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双方可以免于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

二、搭乘前,乘客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也是一种保护自己,又规避了事故责任的方式,对双方都有利,所以不要抱无所谓,我不会那么倒霉之类的想法,虽然安全第一,但是也要预防为主哦!

别忘了在拼车之前签一份拼车协议


拼车协议格式

车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搭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搭车路程、时间
出发地: 目的地:
出发时间: 到达时间:
二、搭车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每周 至每周 搭车。
三、搭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搭车费用: 元/次 ,共 元。
2、支付方式:按 支付,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乙方送达指定地点;
2、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搭车费用;
3、搭乘车辆及附属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车辆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甲、乙双方如一方由于个人原因或车辆问题,需中断服务的,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可以暂时停止搭车服务,扣除相应费用或搭车期限顺延;
5、如因特殊情况某次甲方临时无法提供车辆或乙方无法搭车时应即时通知对方,暂时停止搭车服务,扣除该次相应费用或将搭车期限顺延一次;
6、在搭车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7、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
五、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协议,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人民币 元整;(2)按本协议总金额的 %确定。
2、凡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和补充条款及附件共有贰页,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syukum 发表于 2009-1-15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驾龄3年以上(本本族除外),能够实际做到“驾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的,那是最理想的!
毛毛 发表于 2009-1-15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弄的很正规嘛,如果搞个协议什么的这肯定不人搭车了

[ 本帖最后由 毛毛 于 2009-1-15 14:13 编辑 ]
逐浪 发表于 2009-1-15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毛毛 的帖子

那是指大巴之类的吧
Lisa 发表于 2009-1-15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麻烦 了
兔兔 发表于 2009-1-1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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