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一次的汪家河菜场摊位投标已接近尾声,到目前为止好象就蔬菜行要等下个月再投。据了解,投标的规则是:标底四百元开始,先按相对宽敞及出入方便的摊位开始投标。由工商所来主持。报上一个摊位号,然后想要的个体户在小字条上写下名字及摊位月租金。全部收拢后开标,谁出的价高就由谁所中得。
水产行总是抬价最高的。没想到的是这次更是离谱,最高的一个摊位投到了21000多/月。六个月一次性提前付款达到了十三万多!哪怕我县的黄金地段店铺---天安路,按这个价都可以租下一间地段相当好的十多平方的街面屋了,而这个被十三万投去的摊位只有一个一米多的石板。
个人想法:虽然这样投标方式大大获利的是国家,但是这需要谁来为着高额摊位费买单呢?我们去菜场买一条鱼,又得被贵多少?这和我们的收入水平是否相对呢?
[ 本帖最后由 可人 于 2008-12-1 13:5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