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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网络言行需慎重,分裂国家罪难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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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706 发表于 2008-9-2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的兄弟姐妹团结起来!!!打击一切在网上搞分裂,制造地域岐视,制造民族矛盾的阴险小人!   

      任何一个有良知 的中国人都知道:目前中国人的团结正是外国敌对势力最最不愿意看到的!!  
      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特征:所谓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1957年6月28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初稿)》第99条明确规定:“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的,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79刑法第92条规定:“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第33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第伍大盗 发表于 2008-9-23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现在网上很多分裂份子
gamesover 发表于 2008-9-23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网警同志们,幸苦了!
 楼主| 315706 发表于 2008-9-23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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