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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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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什 发表于 2006-7-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总 理:温家宝
 副总理:黄菊、吴仪(女)、曾培炎、回良玉
国务委员:周永康、曹刚川、唐家璇、华建敏、陈至立(女)
 秘书长:华建敏(兼)


一、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资委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 民航总局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国研室 * 台办 * 新闻办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0个)

信访局 粮食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 档案局 * 保密局 (*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八、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详细参考 http://www.gov.cn/gjjg/2005-08/01/content_18608.htm

[ Last edited by 糖葫芦 on 2006-7-4 at 03:01 PM ]
 楼主| 行什 发表于 2006-7-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摘自国办发 [1998] 31 号文)

[ Last edited by 糖葫芦 on 2006-7-4 at 02:58 PM ]
 楼主| 行什 发表于 2006-7-4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十四号公布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国务院的规定,制定本组织法。

  第二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第三条 国务院行使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第四条 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总理签署。

  第六条 国务委员受总理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且可以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

  第七条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

  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第八条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副部长、副主任协助部长、主任工作。

  第十条 各部、各委员会工作中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行政措施,应向国务院请示报告,由国务院决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主管部、委员会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二至五人。
xuqingsong 发表于 2006-7-4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政治局的

我是政治局的
 楼主| 行什 发表于 2006-7-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xuqingsong at 2006-7-4 03:37 PM:
我是政治局的


国务院里没设政治局
xuqingsong 发表于 2006-7-4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政治局局长

我是政治局局长
嘴宝石 发表于 2010-1-23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治局 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常设中央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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