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慈善总会
象山县慈善总会于2000年2月开始筹建,2001年5月28日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110名创始会员中选举产生了会长1名,由县政协原主席王庆祥担任首任会长,副会长5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16名,理事24名。并邀请名誉会长4名、顾问4名及法律顾问1名。六年来的高效务实运作,象山慈善经历了从零起步,由小到大,快速发展的历程,取得了可喜的业绩。2003年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2005年又被评为浙江省“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尤其是“慈善安居工程”分别于2006年12月,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慈善奖(项目奖)”,2007年1月,又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项目奖)”。
象山县慈善总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首届象山慈善大会,于2007年5月22日隆重召开,在169名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了会长1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席俞明振担任,永久荣誉会长1名,副会长16名,秘书长1名,理事38名;同时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慈善事业运行机制,大会决定设立“象山县慈善总会第二届监事会”,并选举产生了监事长1名,由县审计局局长叶富兴担任,秘书1名,监事成员10名。六载春秋,象山县慈善总会在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开展了“安老、助孤、济困、赈灾”等援助业务,截止今年8月份,全县已累计募集慈善资金4588.5万元,累计支出慈善资金2081.5万元,各类受助群众达3.15万人(次)。
今后,象山县慈善总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既着力弘扬传统的慈善理念和做法,又注重借鉴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创新现代慈善事业的运行机制。即慈善工作应以项目为中心,推出重点项目,吸引社会捐赠,以项目拉动劝募,以劝募推进援助,从而实现“双赢”。力争在近几年实施的“慈善安居工程”、培养“向慈学生”和拓展“慈爱孤儿工程”及启动“慈善关顾特殊病患”等慈善项目的拓展过程中,形成象山慈善的特色。
新会长俞明振对慈善事业的一句感悟:人之初,心本善,择善而从,慈行可钦;人人慈善,和谐之弦,乃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之根本。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8-8-10 12:3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