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桂
所谓遣徙,即政府强制推行“坚壁清野”政策,亦称迁海、遣界、弃界。限令沿海居民离海30里至50里。遣徙给沿海居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当时,曾任浙江巡抚的赵廷臣有《南巡》诗写道:“钦承简命出长安,无限凄凉带泪看。满野蓬蒿人不见,连天荆棘马难前。大口御枯骨筋犹湿,鸦啄残肤血未干。寄语朝中诸执事,铁人无泪心也寒。”此诗人看到的是已迁至内地的人的惨状。
第一次遣徙
明胡宗宪《筹海图编》“定海(今镇海)之外,秀、岱、兰、剑、金塘五山争利,内向仇杀,外连倭寇,岁为边患。汤和经略海上,遣其民尽入内地;废昌国县,迁昌国卫于象山之东门岛。”
崇祯《宁海县志》载:“南田田地沃衍,额有十递,洪武初,汤和以其地近日本,易于通倭,尽徙其民,墟其地。”南田所属除本岛外,有今之高塘、花岙、坦塘、檀头山、对面山、渔山、满山、中界山等岛,皆为封禁之地。内遣之民,上午迁者为民,午后迁者为军。南田百零八岙皆空,约6000余人。当时来不及带走的鸡犬后来皆为野物。直至清光绪元年开禁。南田临门人顾田有《怀临川故乡》诗云:“桑田尽变鱼虾地,火宅浑为麋鹿场。”可见当时绝无人烟。
汤和在浙东西量地之远近,设卫所五十九城,象山建昌国卫,石浦、爵溪、钱仓四城。又浙东民每四丁抽一戍守,共抽58700余人。象山卫所守军5600人,占象山总人口30%。
第二次遣徙
明崇祯间,海寇猖獗,屡犯象山。越十年,明清鼎革,石浦游击指挥张名振赴南田海岛组织抗清,亡故后由张苍水领导。顺治十三年,郑成功部扰象,沿乡剽掠一空。十五年,遣将以舟师围象山七昼夜;副将李时芳、邑令陈黉等督兵民守御。十六年,大将宜尔德搜捕山谷,兵部尚书苏纳海禁出海采捕。十八年,清政府根据施郎等人建议,以坚壁清野之法,割断内地人民对郑成功、张煌言等抗日联军的支持和联系,颁布了《迁海令》,勒令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居民内迁30里至50里,并尽烧沿海民居和船只,沿海港湾树以木栅,片板不准下海。清政府以暴刑保证《迁海令》的执行,坠毁城廓,焚烧房屋什物;越界者无论远近均立斩。沿海人民流离失所,曾发生激烈的反抗斗争。象山县沿海(除爵溪外)全部封禁,东溪岭以南除东溪、板岭外全部封禁无烟火。康熙三年,张煌言被执于南田花岙岛之悬岙,就义于杭州,海禁稍宽。至八年,内徙之民返回原地复业,当初弃置则免赋税,垦种则赋税恢复。
番头岙《葛氏宗谱》载:“辛丑七月,皇上又下起迁之诏,凡田地山园及先人庐墓,一旦抛弃殆尽,涸辙之鲋鱼不能支。而吾族兄弟侄孙辈因而死亡者半,流离者半,仅存者不过十分之五。家者式微,户丁星散,莫甚于此。”从谱中得知:石浦吴氏迁丹城,林氏迁县城,昌国武氏迁东陈王家山头,龚氏迁东陈、虎啸铺,俞氏迁墙头、南堡,张氏迁洋心,王氏迁天台,番头葛氏迁奉化、丹城,中岙陈氏迁嵊县、丹城、板岭,南向张氏迁白石,至同治间尚有回迁之人。遣徙给象山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