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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市管理拟出台新规 随地吐痰可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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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8-3-2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就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立法征求意见     金报讯(记者 岳德亮)记者昨天获悉,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已经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布到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法制办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您有更好的建议,请于4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信箱,电子邮件地址为:sfzb_zmj@zj.gov.cn。


街景设计应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提出,城市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对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制订街景设计方案。街景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建筑风格、外观色彩、景观灯光、沿街招牌、园林绿化、城市雕塑等相关内容。城市容貌标准和街景设计方案应当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防止玻璃反光造成干扰和危害

草案指出,城市照明灯光、广告灯光以及其他景观灯光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容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并保持完好、安全、美观、整洁。尤其是建筑物、构筑物外墙玻璃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容景观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防止玻璃反光造成干扰和危害。

公众随地吐痰的最高可罚50元

今后,浙江省对城市的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公众应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乱丢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等。

草案规定,有前三种行为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乱焚烧树叶、垃圾,乱丢废电池等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处3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共厕所全天候免费开放

公共厕所要体现出“公”性。草案指出,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志,并保持整洁、完好,对公众全天候免费开放。此外,车站、码头、宾馆、商场(商店)、饭店,以及沿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密等特殊单位除外)的厕所,也应当免费对外开放。
毛毛 发表于 2008-3-26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在进步,应该文明也要同步进步! (物质文明要建设,精神文明也要建设) 以后有了这样规定 会更好的抵制这吐痰的现象!!
luoboying 发表于 2008-3-26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是次沙发,比头沙发稍微板了点,毛毛你好
不倒翁 发表于 2008-3-2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ojiangzan 于 2008-3-26 19:00 发表
社会在进步,应该文明也要同步进步! (物质文明要建设,精神文明也要建设) 以后有了这样规定 会更好的抵制这吐痰的现象!!

最可恶前面的人吐一口痰,风吹过来却溅你一脸
zhangying 发表于 2008-3-2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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