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宁波市综治办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宁波市“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各学校普遍开展了建设“平安校园”的活动,2005年至2006年已有31所学校被评定为“平安校园”。2007年,根据各学校申请,经过县“平安校园”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的实地考评,初步认定象山中学等22所学校已经达到省定的评估标准。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并监督建设“平安校园”工作,现将拟命名为2007年度“平安校园”的象山中学等22所学校进行公示:一、公示对象(排名不分先后):象山中学、象山县技工学校、殷夫中学、丹城二中、城南学校、定塘中学、定塘镇中心校、东陈初中、高塘学校、鹤浦中学、鹤浦镇中心校、石浦中学、金星学校、番头小学、泗洲头中学、泗洲头镇中心校、涂茨中学、下沈小学、贤庠初中、晓塘乡中心校、新桥初中、东溪初中。二、公示日期:2008年2月20日至2008年2月26日。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县平安办电话:65785170传真:65785166县教育局电话:65732893传真:65734327。
四、公示期间,县平安办和县教育局接受反映上述22所学校建设“平安校园”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中共象山县委建设“平安象山”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