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闲人 发表于 2014-11-16 19:47

为老兵伸张正义而呼喊!!!

   为老兵伸张正义而呼喊!!!
       我们是年过花甲的退伍老兵,我们把二十岁左右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服兵役5-10年,退伍后分配到各类企业工作,现在已经光荣退休。党中央对退伍军人有根据当兵的年份给以每人按月10元的财务津贴,但是我们却被某些工作人员以某些理由拒绝了应该得到的财务津贴。为此,我们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反映,为老兵伸张正义,获得应有的经济保护。               


                   象山县石浦镇部分退伍老兵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何苦 发表于 2014-11-20 16:02

按政策办事

hcf_15 发表于 2014-11-21 01:17

其实老兵的待遇哪里都会有人想消减。
我们这里政府想节省开支,于是大刀阔斧的裁减联邦政府雇员。
其中比例最高的就是老兵服务局。
木办法。:sc

浪潮 发表于 2014-11-21 09:22

何苦 发表于 2014-11-20 16:02
按政策办事

      说的没错,按政策办事!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110号)和《关于浙江省复退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有关优抚补助问题的通知》(浙民优236号):
      1、人员范围: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2、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3、已选择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

      “对号入座”!

成根 发表于 2014-11-22 03:50

支持维权!

何苦 发表于 2014-11-28 09:08

浪潮 发表于 2014-11-21 09:22
说的没错,按政策办事!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 ...

真正有心人

一休视力 发表于 2014-12-22 21:38

争取合法权益,是要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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