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抗议居住地垃圾焚烧厂?
2014年5月13日作者山姆•吉尔作者山姆•吉尔(Sam Geall)是《中外对话》的执行编辑,同时也是萨塞克斯大学科学及技术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他编辑出版了《中国环境:绿色革命》一书,他还是皇家文艺学会的成员。
我住在伦敦南部,几乎每天我都要乘火车经过位于德特福德的垃圾焚烧厂。该垃圾焚烧厂每年焚烧大约42万吨城市居民的垃圾,并把它转换成热能和电能供应给当地居民。我不认为该垃圾处理厂对我的健康构成威胁。相反,我认为这是对城市垃圾有效的利用。否则它们将被倒进垃圾填埋场,释放甲烷等有毒气体。
"为什么大多数英国人赞同焚烧处理城市垃圾并将转化为能源呢?依我之见,关键在于参与、透明和信任。"
然而,中国的许多城市居民可能对此并不认同。许多中国城镇居民反对在自己的社区附近修建类似的垃圾焚烧厂。最新一起抗议事件发生在杭州,抗议中至少有39人受伤。为什么?难道这是中、英之间文化差异的又一证据吗?
原因并非如此。全世界的人们都非常关注由于垃圾焚烧而引发的环境健康危险。很多人认为政府的政策应该从减少垃圾以及垃圾回收方面下手。实际上,在德特福德的垃圾焚烧厂在1994年刚建成时也曾引起争议。2002年,非政府组织“绿色和平”曾组织过直接的抗议活动,提醒人们关注二恶英污染。当地居民也投诉焚烧的粉尘,并质疑伦敦议会。而今天它已不成为地方选举中的一个议题,同时也没有引起任何主要的社会动荡。
参与、透明和信任
事实上,英国在过去的10年通过焚烧处理城市垃圾而转化为能源方面已经翻了一番以上。那么,为什么大多数的英国人可以接受这样的做法呢?
依我之见,关键在于参与、透明和信任。在欧洲,有一项规定,那就是各国都有自己的“欧洲污染物释放和转移登记”数据库。我可以随时登陆这个网站的数据库,检查大气中潜在的有毒物质、水以及土壤等数据。我只要动动鼠标就可以告诉你2012年,德特福德的垃圾焚烧厂向大气中排放了15吨的氨,但并没有二恶英。提供相关信息也是垃圾焚烧部门的法律责任。
而且,这些数据都是经过独立核实和反复核对的。如果我还对此不放心,我还有权阅读该工厂对环境影响的全面评估报告,这包括在当地的调研等。如果我想了解更多的信息,我还可以提交知情权的申请。同时,该设施也对公众开放,可以参观。
但在中国,虽然公众参与和透明的规定都有,但基本上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但令人鼓舞的是,中国也引进了部分的污染物释放和转移登记这样的理念,即所谓的“有害化学物质的管理和登记办法”,但他们并没有公布这些有害物质的名单。
中国也有环境影响冲击方面的法律,但通常中国只有在最后一刻才要求进行公众咨询。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虽然起草的不错,但却很难得以执行。今天,中国政府官员承认环境问题是造成社会动荡的最大问题。过去10年,中国许多城市都见证了一系列因担心环境污染而发生的群体抗议事件,其中包括建垃圾处理厂。
由于中国决策的隐秘性以及缺少公众参与机制导致社会公信力下降,因此更有可能发生抗议。但这不意味着在欧洲公众永远相信政府的计划决策。或者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只简单得遵从法律就足够了。
欧洲的经验
这里举一个德国城市斯图加特的例子。2009年斯图加特市想修建一条铁路和城市发展项目。这个叫“斯图加特21”的工程经过了多年的筹划,终于可以动工了。但当施工人员开始伐木施工时,当地居民震惊了,随之引发了抗议。
而警察反应过激,还动用了水龙、辣椒水、大棒等对付抗议者,更加激怒了当地居民。从而导致了5万人的大游行。而负责监管此项目的政党在该地的主要地方选举中也为此而受到挫败。虽然该项目一切都是依法办事,但是就是因为没有在工程的初期争取群众的意见,让公众知情而造成了大规模的抗议。斯图加特市政府可以说是交了一次学费。
之后,该市改变了策略,他们把工程放在网上,让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包括反对声音,鼓励公开对话。最终从新获得了公众的信任。
中国的城市在发展道路上是否也能采取类似的战略呢?显然,欧洲城市发展的经验证实了透明、让公众早期参与计划是至关重要的。与此同时,还要避免来自安全行业的强制性和审查性的干预。这样不但有利于建立起公众的信任,也能做出更好、对环境和政治都可持续性的决策。
随着中国城市愤怒抗议事件的增加,中国改变其策略的时候也应该到来了。 在建垃圾焚烧厂之前,先把垃圾分类的事情做好了。 环境评估的前置:公众调查、问题反馈的化解措施 说的是好,关键是执行监管不到位 从我调查的垃圾焚烧厂检测情况来看,我国目前二恶英一年只抽检一次。
二恶英极毒气体一年只抽检一次,等于没检测。问原因,二恶英抽检一次化验费用二十多万元,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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