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对女人的六大伤害(图)
如今,人流低龄化趋势明显,调查显示,接受人流的25岁以下女性约占50%,65%为未婚女性,54.3%是因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导致意外怀孕,反复人流者高达50%。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人工流产至少1300万,不包括1000万药物流产和在未注册私人诊所做的人流数字,位居世界第一。在中国,人流在计划生育背景下,是合法和随意的。而且,对单身女子来说,怀孕后做流产手术几乎是唯一的出路。通常我们会看到人流手术室门口等待手术的女子排起长队,这些穿着时尚的女孩,站在候诊厅时都是一脸惶惶不安,许多女孩缺乏科学避孕常识,并没有意识到人流的危害性,多次人流的女孩一定程度上将流产视为避孕措施。人流手术要求必须有人陪同,陪护可能是男朋友、好友或家人。好友比较多,因为那一刻的男朋友们往往显得怯懦、害羞,而家人大多并不知情。平均来说,一次人流手术算上术前检查、手术费以及术后用药大概要1000块钱左右,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这对未婚女孩来说,在精神、身体和金钱上都是不小的代价。
一般第一次接受人流手术的女孩,并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内心充满恐惧;需要接受第二次甚至更多次人流手术的,则担心影响以后的生育。
人流分为药流、传统人流、无痛人流和引产,药流只能在怀孕6周内,传统人流和无痛人流都是借助机械将婴儿从体内吸出,区别在于后者打麻醉剂,手术过程中患者感觉不到痛苦,引产是12周以上的婴儿的流产。
还有一位16岁的女孩,因为感染艾滋病,医生护士从头到脚穿着全身防护武装为她手术。医生问她怎么传染到艾滋病的,她回答,“14岁时交了现男友,我只有他一个男人,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传染我的。我第一次做人流时,才知道自己有梅毒,男友后来也检查了,他说他没事,不会传染。”
中国人口协会发起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在就诊的女性不孕患者中,25至30岁人数最多。导致不孕不育症的主要因素中,“人工流产引起炎症导致输卵管堵塞,从而阻碍卵子和精子结合”排在首位。
在城市的居民楼里,总会看到许许多多的未婚男女同租一屋檐下并同挤一张床,房东以及周围邻居似乎对这种风景看多了,也自然就变得麻木了。
前几天去健身房,刚好碰上前台服务员和她姐妹淘打着电话,讨论的就是婚前怀孕以及彩礼没谈拢,而导致婚礼受阻的尴尬事儿。最刺耳的一句话就是‘大不了你去人流’,电话那头说‘我已经人流两次了’,这边的回答是‘人家有的女生人流七八次都没事’。
而在不久前,兰州市一位17岁少女圆圆(化名)瞒着家人与男友交往并偷食禁果怀有身孕,直到在自家卫生间内自然分娩。因害怕遭家长责骂,她竟将刚刚坠地的孩子抛出了窗外。近日,圆圆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其实,我曾无数次在生活中对那些未婚同居的男女有过质疑,他们被我过于直接的二半吊子质疑也赶紧低头认错,却不能阻止他们继续同居的行为。面对他们草率的同居,草率的怀孕,草率的人流,我真心希望所有同居男女最终都能成为夫妻,但现实生活中,同居男女的爱情就真的都能最终走到最后吗?
据一项数据调查,未婚男女在订婚后同居,九成以上最终能牵手婚姻,而没订婚的同居男女,最终牵手婚姻的不足五成。由此可见,婚前同居需要时机的掌控,而不是冲动。
也有一些传统男女,因为循规蹈矩,将自己最美好的第一次坚守到了洞房花烛夜,才发现某一方有身体缺陷。个人觉得这种事情不应该和婚前同居扯上关系,而是婚前需要履行身体体检过程,只是很多人把婚前体检当成了一个‘走过场’的形式,才导致了婚姻悲剧。
也有一些女性,会遭到深爱男子的情感威胁,如果不同居,爱情玩完,在此状况下,有些女子因为不舍爱情,被动的婚前同居。这种做法更是错误,因为每个聪明的女子都要明白,如果男人以不婚前同居为分手理由,这样的男人压根就不值得你托付终身,狠心的失去,换来的或许是一时的痛苦,但绝对不会留下终身痛苦。
那么婚前同居,一旦新娘不是你,会带来怎样的伤害呢?
一、身体上的伤害。
女人最重要的不是处女膜,而是能不能怀孕。婚前同居,意味着会意外怀孕,怀孕后,因为没有合法婚姻做保证,无辜的孩子只能选择流产,频频的流产,首先要承受手术台上的疼痛,其次可能因为人流的手术不成功导致终身不孕。也有一些未婚男女是因为父母棒打鸳鸯,上演生米做成熟饭,关键是有这个决定之前,先做好不要彩礼、不要排场的结婚仪式的准备。也有一些女人是等到发现怀孕了,才急催着结婚,在此节骨眼上,未来婆婆往往会看重你急嫁的心态,从而在彩礼等方面对你打压。
二、情感上的伤害。
尽管说现在很多女人对婚前同居这件事很是看得开,但我依然相信,绝大多数未婚女子在选择同居对象的时候,肯定是以真爱或者奔婚姻为前提的,一旦在同居并有了人流经历之后再被无情抛弃,这对女人在情感上会带来很大的伤害,甚至有更多猥琐男,在听到同居女生说出怀孕的消息之后,突然人间蒸发,这时的女子是多么的无助,怀孕的消息不敢给父母讲,也没脸对朋友说,最终一个人奔向医院,走向手术台,此情此景,想问的是,做为一个女人,有必要这样去作践自己吗?
三、名誉上的伤害。
关于一次浪漫的同居,你的朋友、同事以及对方的朋友、同事肯定会知道这件事,一旦同居无果,在面对新的恋情时,其实你的名誉已经在受到损害,再遇到一些没安好心的朋友在背后鼓捣几句风凉话或者给你穿小鞋,重新来过的爱情会顺利进展吗?然而,生活就是如此,自己做过的事情,就要自己承担,我们管不住别人的嘴,但我们绝对能管住自己的行为,如果没有婚前同居,势必别人就会带着有色眼镜对你进行不客观的评价。
四、爱情观的伤害。
在恋爱阶段,往往用情至深却最终没能换来婚姻的男女,往往在恋情失败的许多年里,都会对爱情产生恐惧和迷茫,从而将自己逐步沦为剩男女,除非到了非结婚不可的年龄,才会草草的给自己找个另一半,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为了结婚而结婚,但是这样的婚姻会幸福吗?为此,我们需要讨论一下何为用情至深,及在情感和性生活上的全身心投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婚前同居,只是单纯的爱情投资,受到的伤害将减少一半,也就是说疗伤的时间也将缩短一半。
五、人生观的伤害。
爱情受挫的悲观情绪往往会表现在工作上,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上班没精打采或者上班走神,要记住,所有的领导都待见有工作能力的员工,你的精神萎靡换来的只能是不再被重用甚至被开除。此刻,就容易深陷情感和工作的双重打击,从而感觉周围的人都是无情的主,从而导致你悲观情绪的产生,有的人甚至会衍生出轻生念头。
六、弃婴儿的伤害。
有两成以上的未婚女子,在发现自己怀孕之后,会想过把孩子生下来,也有八成未婚女子会选择人流,对于后者,本身就是在伤及一个还没成形的生命体,而对于前者,往往会在孩子生下后,又不知该如何面对父母、不知该如何面对世俗,通常会将孩子送人或者采取极端行为将孩子亲手毁掉,相信这些堕胎或毁掉孩子的行为,终会成为一个女人一生的愧疚,行为过于极端,甚至会把自己送向犯罪的道路。
有句俗套的话是这样描述男女之间的情感的:情很感人,情也能伤人。希望所有未婚男女都不要在婚前猴急同居,最好的婚前同居时机应该在双反见过家长并有了订婚仪式之后。 楼主是人口计划生育局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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