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
梦鸽女士: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也许只是个孩子(抱歉,我只能说也许),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禁止儿子和朋友喝酒,但不会让他夜里12点还和朋友厮混于酒吧,也许我不能把他绑在家里,但至少我不会给他去酒吧消费的钱。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因为轮奸被抓,我会羞愧至极,因为我没有给他正确的性教育,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不会再固执的告诉儿子,你没错,都是别人的错。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是支持他开车,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儿戏而已,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我摆平的。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劳教,出来后您又给他买了辆新车,在他眼里,被劳教不是惩罚,相反还能得到奖励。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流连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为您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
梦鸽,您的儿子拒不认罪您是支持的,因为您还在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评价,相信法律会给出最后的评价。
还是那句话,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和他的父亲 本帖最后由 布衣 于 2013-8-31 09:06 编辑
这个女的真不要脸,因为纵容把 儿子送上了 法庭,应为护短把自己送上了 道德的 法庭!这样的 女人 真是 奇葩! 养不教! ;P我觉得可能是一味的才艺方面教得太多了,约束的太多了,而没有教关于道德,社会修养方面的,所以才造成这孩子的逆反心理。 她自己就是一个为了向上爬不惜代价的人,如何能教育自己的儿子有正确的道德观。 世界上像梦鸽这样不要脸的人不多!
李双江离开原配再娶梦鸽酿成悲剧! 为什么总是用“您”字? 她不是为了儿子,是为了面子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反正在小孩子未成年前没把他教育好,那就是父母的责任. 在整个事件中,梦鸽的表现,不是一时半会能说清的。抛开对错不说,这个人,太强悍了。 tange 发表于 2013-8-31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什么总是用“您”字?
北方尊称对方,一般多用“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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