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 发表于 2012-6-25 13:21

《关于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对违章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组织执法检查的建议》已回复

    《关于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对违章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组织执法检查的建议》转至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农资环保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摘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对县政府两违整治的督查,2010年专门就抢建现象组织了视察,2011年81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农房两改工作,就其中不符合政策要求建房的两违现象提出了问题与建议。今年,城建农资环保工委组织代表专题就县政府如何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到规划、国土部门听取汇报;5月下旬,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带队,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分三组专门对城区、城郊的两违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我们了解到:
    1、自2011年7月份县政府就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三个文件一个通告以来,规划部门共拆除违法案件678起,其中强制拆除264次,共拆除面积5.03万平方米;国土部门共拆除违法案件296起,共拆除面积11.38万平方米。
    2、2012年5月3日,县政府召开两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议,部署了任务与要求,并专门组建了由组织部、纪委、监察局、投诉中心、法制办、规划局、土地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于6月份对18个乡镇街道的两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同时对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进行查处。
    3、执法部门坚持突出重点、由点及面,果断处理一批重点违法对象,其中涉及公务员、领导干部的3起违法建房进行了整改,不断提升整治行动的示范震慑效果。坚持正面引导、强化宣传,大力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营造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4、规划、国土部门采取网格化管理新机制,将县域辖区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为单位网格,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巡查。同时,加大对公建项目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住宅小区抢搭乱建行为。
    5、对于目前困扰规划国土部门、难以处理的农居民违规建房, 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第64、65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我们认为,一年来,县政府就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痛下决心、敢打硬仗,在执法车辆和设备上给予了资金保障,并且成立联合督查组在制度上予以保障,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监督县政府在下阶段做好以下工作:
    1、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责任意识,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动态审查。
    2、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监察手段,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3、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两违打击力度,健全体制机制,积极构建以土地、规划、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为核心的长效督查机制,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

秋蚕的丝 发表于 2012-6-25 21:05

:se:se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2-6-25 22:03

建议是好的,决策也是好的,结果……

浪潮 发表于 2012-6-26 07:34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2-6-25 2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是好的,决策也是好的,结果……

结果也是不错的!
公务员、领导干部在农村违法购地建房的建筑拆除!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已拆除部分,平民心!整治还在继续!

我爱五粮液 发表于 2012-6-26 08:36

最好是做好“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不要等建了再拆,一则容易引起矛盾,二则浪费,三么,不利环保

浪潮 发表于 2012-6-26 15:53

我爱五粮液 发表于 2012-6-26 0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好是做好“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不要等建了再拆,一则容易引起矛盾,二则浪费,三 ...

违章违法建房都是突击抢建,有关部门去制止,发出停建通知书,暂停;执法人员走后,再建!

我爱五粮液 发表于 2012-6-27 05:59

浪潮 发表于 2012-6-26 15: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违章违法建房都是突击抢建,有关部门去制止,发出停建通知书,暂停;执法人员走后,再建!

看来代价还是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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