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鸟 发表于 2012-5-17 10:09

爱的十字架·连载

本帖最后由 小小鸟 于 2012-5-17 10:25 编辑

      本来没打算写连载的。因为,我的连载都是见首不见尾的,我给自己评了个职称:“烂尾楼工程师”。
    社会上有许多东西都是事与愿违的。自己虽有意志力,未必左右逢渊。罗卜青莱各有所好。
    有些人表面上不好说话,恰恰心田非常善良;有些人喜好黄段子,现实生活中从不拈花惹草;也有人是印象派的君子,大群的偶样,却是淫债罪不可恕……
    我在【扯鬼】,未必是宣扬迷信思想妖惑大家。我真心实意地想奉劝大家,几然有鬼神的存在,皆有因也有缘由,不需被惶惶而恐。更不必被某些人挟着骗你没商量,控制着自己的灵魂。当然,人各有其志。贪焚是人类的本性,“筒兵筒政”李鼎明先生从延安会议已经提出,到现在,机构重复,吃闲饭拿皇粮者多如牛毛。仔细想想情有可愿,细嚼一下毛泽东的“枪杆子出政权”,敬佩其伟大而智深。中国人口太多,七大姑八大姨,自己有权过期不用作废。我想我也这么做的,幸亏我成不了气候,否则第一颗子弹会飞向我的。唉,“鸟毛值几钱?生命诚可贵。”
    跑题了。干活去!
                  
                         一


   昨夜无意间在浙江卫视教育科技频道,看了一段【婚巢】,故事情节虽然夸张,但是,还是令我心震。
   男主角立男为了娶到心仪的女孩,向未来岳母承诺半年内买到婚房完婚。每天偷偷紧衣缩食,省吃俭用,压缩到每天吃五个馒头,最后因营养不良而昏倒……
    我想在我身边,这种痴男傻哥不多,除非是作秀?当然,为了故事使许多人勾魂,入套,编导者是故意放大情节,步步设陷,布局。
    有一点是不可迴避的现实,高房价时代,已把许多工薪族例入“房奴”,有“房奴”可当,还是这个时代的“幸运儿”,更有甚者,望楼止足的蝼蚁族。
   其实,追根溯源,有房与无房,已经决定婚姻是否畅顺的纽带。过去也如果,媒婆说亲,好女不愁待嫁,女方家长首选男方有无房产。
   故此,爱的路很沉重。在这物欲横飞的年代。经过,路过,看过,我的心在颤抖。
                     二
    昨夜又偶而看了【婚巢】的一小段。
    阳雪姐姐为了使准妹夫于致远的房产转到阳雪的名下,亲自出马,于致远也心甘情愿。可是,房子是于致远的母亲出钱购置的。
    阳雪姐姐从情理上分析,保护妹妹利益的起见,这么做没有错。可是,于致远母亲也不是省油的灯,本来于致远母亲瞧不起阳雪这个家庭。其实,经阳雪姐姐这么一折腾,已经给性本善良、贤淑的阳雪扭曲了形像。将身比已,一个媳妇尚未过门,觊觎起自己的财产来了,哪个婆婆愿意?
   不管剧情的转折点如何。我本人认为,婚姻尽量能门当户对的相对来说门当户对比较好。为什么现在的离婚率呈现上升的趋势?因为,现在这个社会的楞头青太多。一时性起,匆匆闪婚,磨合期未过,又成陌人。爱情犹如小孩扮家家,一加一这么简单,不知情感的花园需要自己无时无刻的付出,无微不至地呵护!
   爱恨情仇。选择对方,最好能宽容对方的某些缺点,酌情对待。某些婆媳是怨家,这对怨家大多数是代沟所造成的。也有一部份是金钱、地位所造成的,女人的大脑有时很冲动,甚至于简单。自认为找到丈夫,似乎是依赖到了泰山,一旦分娩,辞去了本来不错的工作,过上了相夫教子的生活。可是,母亲是心疼儿子的呀,时间久了,怨言神情总会有意无意间流露。婆媳住在一起的这种现象比较突出。有许多事件,在矛盾的萌芽状态下,一家人完全可以推心置腹地解决。或许是国人好面子吧?
   我为什么比较赞成门当户对?不是我思想陈旧。人会自负,也会自卑。情感的狂热过后,生活会回归现实。婚姻不可能双人世界,人需要生存,必然融入社会的“大杂烩”,圈子之大,人性之乱,人际关系之复杂等等。因此,各自原来的家庭地位,“势力”范围由此而呈现。人非圣贤。由此,会产生许多人自负或自卑心理的压迫。可悲得是,有许多本来和睦的家庭,或许一句玩笑话而改变原来的轨迹。
   人生不同,人性迥异,世界多姿多彩。人不需奢侈,拥有生命,相执于白头,才是生活最根本、最佳的意愿!
                      三

    打开电视,映入眼帘的是一群乌烟瘴气的假证贩子。起先不解,后来看到立男为购一套二手房,根据推理[到目前为止,我没看过开头部分和下面的剧景],可能为立男购置二手房差二万元首付,走上犯罪道路而伏笔。
    无巧不成书,巧在巧在相差这二万元,这个套你不钻也得钻。“爱”你没商量!?
    二万元?对于如果苦苦挣扎在温饱线的贫穷家庭来说,它永远是压住喘不出气来、三坐大山的其中一坐;对一个贪官来言,只是麻麻、包二奶的零头中的零头。正因为,社会的穷富差距如此悬殊。怪不得现在有许多小孩不怨天不恨地,磋叹自己投胎时爹娘没找好。唉,“人之初,性本善”,童言无忌亦!
    在此不要怪,立男准岳母的狠心,嫁女非要加附加条件,立男的女友也是知足的人。这么狭小且破旧的二手房也瞧得上?
    租过房的人知道,房客是低人一等的弱势群体。某些黑心的房主,为了加价,有些手段不敢恭维。经历了就会知道其中的苦水,就象呑黄莲。
    被爱与爱,总有那么多的十字架。


































布衣 发表于 2012-5-17 13:08

噶多感慨啊!丝姐照顾得不够好!变愤青了!:lol

龙泉井人 发表于 2012-5-18 14:06

本帖最后由 龙泉井人 于 2012-5-18 14:13 编辑

       先把鲜花送上。:s5 :s5 :s5
      还是合起来看比较爽。一绝一绝的看,气的看约类感。
       本人还是比较温暖的,阳光雨露滋润的,但以史为鉴,发点感叹。
      社会舆论在强调什么,那就意味着什么是当前社会所缺失的。据说盛唐时代,那叫一个国富民强的呀。当然,隋朝的粮食让唐朝吃了20年也是一个原因。不知道是真是假,当时,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家家户户都富足,家家户户都好客。从象山自助游到长安,带嘴就行了,不用带银子的。一年到头,判死刑的屈指可数。和谐社会呀!

小小鸟 发表于 2012-5-18 14:16

致歉:
昨天写了第四篇,因房子转让的事,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改变了我的计划。保存着,尚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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