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eer 发表于 2012-4-26 12:38

古人云:嫁给你爱的人不如嫁给爱你的人,一直觉得很有道理,现在仔细想来却饱含无奈和妥协。谁不希望自己嫁的那个人是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呢?情人眼里出西施,喜欢一个人可以容忍他的一切缺点,甚至可以把那些缺点看成可爱之处,不喜欢一个人细微的不足都可以成为拒绝的理由。人心何止是一点点的有失偏颇!但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是一个深刻的客观存在。人生又怎是一个难字了得?

nbzhou 发表于 2012-4-26 13:11

犯难,往往是选择太多;P

小小鸟 发表于 2012-4-26 14:41

人生总是在苦涩中妥协。

xxwyyf007 发表于 2012-4-27 07:13

世上本没有烦,想得太多了,于是就有了烦。

BAOMAMA 发表于 2012-4-27 07:16

嫁给你爱的人太累;P个人觉得还是嫁个爱你的人比较好: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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