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e 发表于 2012-4-19 15:35

流水余香绕:花样男子胡适之[转]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2-4-19 18:29 编辑





流水余香绕:花样男子胡适之



    乱世出枭雄,民国多才子。民国是那样一种纷扰的红尘:旧的东西尚未颠覆,新的更有活力的文明已在成形,两两总不相宜,让人不安、新奇,又有所期待,犹如酿花催花天。
    张毅静说,胡适,就是盛开在民国世界里的富贵牡丹。以花来喻男子,实在是最隆重的赞美了。拥有花的色、香、味,再加上人的才、情、趣,这样的男人,古往今来能有几个?
    他是我最爱的一个民国男子。爱他,有太多的理由:他头戴30多顶博士帽,是现代著名学者、新诗的鼻祖、历史学家、文学家、哲学家,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官居北大校长、驻美大使,后来差点做上总统……才华,是非常容易让人心动的特质。如果这些摞在一起还不足以让你像我一样爱他,那么你再看看他的容貌——眉清目秀、温文尔雅,脸上永远挂着一幅温和的笑容,那笑容使人想起春天,春风、春山、春水……是的,我爱的男子,横溢的才华之外,要有“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情”的温柔款段,你难道能说这是我的错?
    如果这是我的错,那么世间太多的女子恐怕都和我一样愿意胡适让我们一错再错!曹诚英,韦莲斯,江东秀,这几位女子,哪一个不是为了胡适“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这仅仅还是知道的,那世人不知道的,恐怕还有。当年,谁不以交结到“我的朋友胡适之”为荣啊?
    他有这个资格。这样的男人,若是没有女子去爱,岂不是枉活了一世?
    胡适这一生,年少成名,学问、名望、地位、金钱、儿女、情人……一切一切都有了,唯独缺一个温柔贤淑的妻子,可这也是自己给自己选择的命运,要怪只能去怪他骨子里传统的孝道,宁可自己吃亏受罪也死要面子。
    胡适五岁失父,在《我的母亲》中,他蘸泪写下了这个徽州农村艰难度日的寡妇之悲情与悲壮。她含辛茹苦,忍气吞声,人前咽泪装欢;背人处,唯有对着幼子泪眼汪汪耳提面命。盼儿子成器,是她唯一的念想,故对这根独苗,她比严父都严,希望他重振煊赫旧家声!胡适从心里爱她、也怕她。而母亲身上那种做人克己隐忍、做事细致周到,也成为胡适一生的榜样。他说:“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胡适一生都是笑脸迎人“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
    胡适不违拗母愿,娶回母亲看中的儿媳妇江东秀。
    对江东秀,这个十四岁由双方母亲做主定亲,小脚、没文化的农村姑娘,已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博士学位、时任北京大学教授的胡适,怎么可能会喜欢呢?他挨磨了十三年,其间用书信、用生病种种理由推却了又推……终究奈不过母亲意志——他愿意孝顺,孝就是顺,顺就是孝。那一代的母亲大约和《围城》中方老爹有着相似的心理:“女人念了几句书最难驾孥。男人非比她高一层,不能和她平等匹配。所以大学毕业生才娶中学女生,留学生才娶大学女生。女人留洋得了博士,只有洋人才敢娶她,否则男人至少是双料博士。这跟‘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胜吾家’一个道理。”,也许她们坚信:那些洋女学生再好,也没有这看着长大的童养媳可靠!
    1917年他27岁,已是标准“剩男”,江冬秀大他一岁,——这婚还得结。婚礼上,江冬秀穿花袄、花裙,胡适穿西装礼服、礼帽、黑皮鞋,二人相对恭恭敬敬三鞠躬,胡适还发表了一通演讲。这“潮人潮事”,轰动乡野,把胡村人看了个大张嘴!大力推行白话诗的胡适,随后写下了一首五味杂陈的新诗: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办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态炎凉,锈了你嫁妆剪刀,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只有那十年的陈爆竹,越陈便越响。”
    胡适那种性情温和的男人即使再不中意这头亲事,也断做不来鲁迅那样决绝对待朱安的事。何况江冬秀善庖厨,轻易地用地道美味的安徽菜拴住了男人的胃,并叽里咕噜很快生了两子一女一串孩子。“有子万事足”,在北平的高尚住宅区里,他们衣食无忧,一切似乎皆如人愿。光阴如水,快得连玉貌朱颜也不曾被惊动。
    在胡适的一生中,除了发妻江冬秀之外,还有好几个传闻女友。但胡适最终没有和这些人的某一人走在一起,而是和江冬秀走到了最后,难怪蒋介石先生评价胡适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可是,胡博士的心里岂能没有涟漪!
    这个妻子泼辣能干,人家梁实秋要和结发老婆打离婚官司,江冬秀一介毫无法律知识的山乡女流,只凭着一腔“正义”、一张利嘴,自告奋勇替梁妻站到法庭上,当面锣对面鼓硬是让梁大教授闹了个败诉!此事一出轰动京华。“太彪悍了!”在大堂上尚且有这般本事,在家里那属兔的老公胡适,还不得被这母老虎收拾得服服帖帖?
    据传,北大同事到胡府做客,他老婆能当着人,把校长大人骂得面红耳赤,闹得客人走也不是坐也不是。然而那世事洞明学贯中西、写得出把蒋介石都逗得哈哈笑的打油诗:“哪有猫儿不叫春,哪有蝉儿不鸣夏,哪有蛤蟆不夜鸣,哪有先生不说话?”的胡博士人家就有本事一声不吭!一味由着老婆撒泼的经历,相传苏格拉底、苏东坡的朋友、林肯总统等都有过,深受杜威自由主义思想影响的胡适竟能够把这样的日子笑眯眯地往下过!
    胡适不是没见过女人的小雏鸽。他和宝玉一样是在花丛中过来的人。
    他《藏晖室札记》中说,从青年时起就打牌,喝酒,捧戏子、逛妓院无所不为。有时从这家妓院出来,又进了另外一家妓院,妓女关门睡了,就“敲门而入”。
    1914年,美国小城绮色佳,胡适和韦莲司相识。此后更多的是在离别和相思中度过,往往是盼望了几年十几年才能见上一面。1927年,当韦莲司再见到胡适时,他们已经分别10年了,韦莲司人到中年,头上长出了白发。而在这十多年里,胡适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结婚生子,事业上达到巅峰,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的先驱。
    留学归来,芳名远播,女孩子抢着上他的课。看到女生坐在窗边,寒风吹进来,他会很细心地走过去替她把窗户关上。他的身边,从来没有缺少过女子。这么样的一个男人,难道真能被你江冬秀攥在手里?
    1923年,他们遭遇七年之痒。胡适“病了”,给北大请了长假,到杭州“养病”——生了什么病?也许开始就是相思病。使其致病的女子名叫曹诚英,是胡三嫂的妹妹。胡适的婚礼上,她为江冬秀做伴娘,一声软软甜甜的“麋哥哥”,叫得新郎呆了:如此清秀美丽女子,为何不是我的新娘?!
    惊鸿一瞥的邂逅,注定二人日后的情缘。这也许是宿命,躲都躲不掉。
    杭州烟霞洞,胡适和他最爱的女人开始了一生中最为缠绵热烈的一段恋情。他说她是“驱不走的情魔”,是“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她待他自然更是情切切意绵绵。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爱到极致,就是为他生孩子——此前,他也和那么多女人有染,可没听说有谁能怀上胡博士的“龙种”,面对曹诚英的身孕,胡适竟和老婆摊牌:他要离婚!可见他对这个小他11岁的小女人的爱!
    江冬秀那么凤辣子式的人物,岂能不知她老公一直以来就是只馋嘴猫?无奈她只装傻:偷腥可以,既然管不住,那只得由着他。但,想要休妻?!没门!
    婆婆是她最大的保护伞,可婚后不久她老人家就已亡故。现在危急时刻,作为同乡,曹诚英有貌有才,上了大学,而她江冬秀,小脚,矮胖,鸡蛋大的字不识一筐!愤恨之情越发是烈焰倾城:我杀你个奸夫淫妇!横竖是个被遗弃,不如大家都别活!——悍妇有时候是逼出来的,有时候是演出来的。这场闹,据说是惊天动地,她拿着剪刀要先杀了两个儿子,再死给他看!胡适一生都没有这样作难过,他怎么可能决绝地对待眼前这个已经被妒忌、羞辱、恐慌、伤心、愤怒要绞杀的女人?何况,她是他的结发妻子、是孩子的母亲!
    这种事,多数人都会闹得很难看,寻死觅活的也不少见。朱安可以一辈子被鲁迅把她丢在冰箱里,江东秀却不服输,就是不能输给曹诚英!——后来她明知韦莲斯是她丈夫的情人,她却能与她和睦相处,要紧的是韦莲斯没有来觊觎她的地位。而曹诚英,三曹对案,总得有一方偃旗息鼓的。婚姻之外的爱,在家庭、孩子、名誉、社会地位、利益等等面前,从来都是画在流水上的美丽图案,如梦,如幻。妥协的通常都是“小三”,既有“爱他就不给他添麻烦”的深情,也有“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与委屈。
    离开,是她们惯常的姿态。汹涌的爱就这样被海啸席卷而去。胡适热泪长流,恋恋不舍将曹诚英送到美国堕胎、读书。这一去,千里烟波,两人再也没能相见。
    多年后,已经回国的曹诚英老大拟嫁,江东秀闻知,在男方亲戚面前大肆诋毁,硬生生让男方打了退堂鼓,害得曹诚英几乎剪了头发去做姑子!
    怨不得有哲学家说,他人,就是地狱。曹诚英再也没有谈婚论嫁。1973年逝世前,将胡适寄与自己的书信物件托“湖畔诗人”汪静之烧毁,并嘱咐家人,死后要将自己埋在去胡适村庄的公路边,说:“我生前没有见到他,死后也盼望他魂兮归来。”
    而曾经,胡适与韦莲司的恋情,也那么的缠绵。周质平的《胡适的情缘与晚境》书中,狂娟的韦莲司,情书写得让人看了心惊肉跳:“没想到,我会如此爱你……胡适……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我整好了我们那个小得可怜的床……我想念你的身体,更想念你在此的点点滴滴。我中有你,这个我,渴望你中有我……”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韦莲司明知胡适和曹佩声(又名曹诚英)的恋情,可当1934年,胡适请她照顾去康乃尔大学深造的曹佩声时,她竟然答应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一种感情?韦莲司对胡适的爱,爱得大度,爱得彻骨。1962年胡适去世后,韦莲司和江冬秀成了朋友,忙着整理胡适给她的书信,忙着为他成立出版基金。
    9年后,空候一生的韦莲司在一个小岛上孤独地死去,遗物里竟然完好无缺地保存了胡适的书信和稿件。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地栖居。爱情本是一个不死的英雄梦想,最应该无视世间的飞短流长,代表着人性里最崇高的那一部分,是灵魂终于可以飞翔的机会。但肉身太重,就算在爱情里,我们还是飞不起来。
    几度被折断爱情羽翼的胡适,没疯掉也没颓败,他让自己在他的时代里活得丰富多彩,尽职尽责、广结善缘,广做善事,被胡适资助过的人数(包括林语堂这样的名人学者)之多没谁能比得上。他“在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其实亦有担当,能承受。守着一个“不攒劲”的妻子过一辈子、三个孩子两个都走在了他前面……纵然被誉为“圣人”,那些悲哀岂能如风过了无痕?
    然而他一辈子都在笑,那温暖的笑,照亮了多少人的心扉。——《清平乐》这样替他叹道:
    “桃花开了,流水余香绕。镜里朱颜惊未老,却问比花谁好?朱颜不似花红,花红毕竟无情。若是桃花情重,纷纷红泪飘零。”

tange 发表于 2012-4-19 15:36

本帖最后由 tange 于 2012-4-19 15:37 编辑


——韦莲司 (上)

——曹佩声(下)

tange 发表于 2012-4-19 15:37

无意 发表于 2012-4-19 15:49

百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

胡雨 发表于 2012-4-20 08:34

胡妻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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