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厅发公文 各县是否在执行【图】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1-12-17 16:26 编辑点击滚动放大
2011年12月2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浙人社发356号)。
半个月时间过去了,各县(市、区)是否在执行?
为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缓解物价上涨压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04号、浙劳险185号、浙政15号、浙政发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月基本养老金(含基本养老金补贴,下同)低于1200元(含1200元)的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
(二)月基本养老金高于1200元且低于2500元(含2500元)的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700元。
(三)月基本养老金高于2500元的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
三、资金开支渠道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本次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四、执行时间
2011年11月30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在2011年12月发放;2011年12月1日至31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在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发放。
敬爱的共产党什么时候也给农民发一点啊 说的好,支持,望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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