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网小编 发表于 2011-10-4 12:58

象山学子在宁波市外读中职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日前,县教育局印发“象山户籍在宁波大市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免学费申报结算办法”的通知。
    通知称,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到宁波大市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须在10月底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县教育园区图书馆三楼的“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减免学费标准和需要报送哪些材料详见象山教育信息网。(记者 方子龙通讯员 周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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