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张为礼 发表于 2011-8-13 08:06

纪实文学《桃李劫》连载之五

5        舫前遇险

我回家后不久,大队派我到墙头乡舫前村去背毛竹。毛竹是渔队涨网用的,在人民公社化时代,农、渔、手工业分工不分家,各队的劳动力可以互相调用。这次出差舫前村背毛竹的共有四人,其中我和老郑是农业大队,老史来自手工业社,老王则是从外围村甸平山村抽来的。舫前村盛产毛竹,而且地处西沪港边,可以用船直接运到爵溪来,运输方便。我们的任务就是将山上的毛竹砍下来,然后背到西沪港岸边就完事。我们四人由老史负责带队,在到达舫前村后,就把公社的一张证明交给舫前村大队部。他们安排我们四人住在只有两户人家的一个小院子里。这个院子里共有六七间房子,我们住在东首的这户人家,他们家只有母子二人。对面西首这户人家只有一个人,光棍一条,是个篾匠。至于吃饭问题,他们说可以在食堂搭伙,也可以自便。我们四人的口粮当时由自己带去,如果去搭伙,就得把口粮交出去。我们商量了一下后,决定先在食堂吃几餐以后看视情况再决定是否继续搭伙,所以我们只交出去三天的搭伙口粮(大米)。当时食堂已经没吃干饭了,三餐都是番薯粥了,不过这里的番薯粥还是比较稠,马马虎虎还可以。但由于我们上山砍毛竹、背毛竹,劳动强度较大,到中午时就饥肠辘辘,没有一点力气。有一天,我们把毛竹背到半山腰时,看看时间还早就决定在这里休息一下。这半山腰是毛竹与耕地的分界线,半山的耕地大都用来种植番薯,此时正值深秋,地里的番薯都已收获完毕,但尚未种上冬种作物。老史是个心灵眼快的人,他猛然发现在山地上还有三三两两的“番薯虱”(在收获番薯时,农民们一般都不要这些鸡蛋般大小的番薯,就让它留在地里。当时穷困人家的小孩子就到地上去拾这些留在地里的小番薯,这种活就叫“拾番薯虱”)。这些小番薯分明是社员在收获时不要而丢下的,在人民公社化以后,特别是在大办食堂以后,人人都到食堂里去吃饭,自然就没有小孩到地里去“拾番薯虱”了,所以这些小番薯就抛在地上没有人去理睬它了。当时我们看到了这些小小的薯块,真是如获至宝,对于处于饥饿状态下的我们来说,这无疑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于是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把它们拾起来,然后到溪边把它洗净,大口地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我们吃着吃着,老郑忽然灵机一动,低声地向我们说:“我们何不将这些小番薯用衣服包起来拿到我们的东家家里去,用锅把它烤熟吃,岂不是味道更好。”他这个建议当然得到我们的热烈赞同,于是我们就立刻动手,分头去拾了十几斤小番薯,然后用衣服包起来就绑在毛竹上背下山去了。这天晚上,我们和东家的母子二人着实地美餐了一顿。
如果说,我们仅仅用这种“美餐一顿”的方式继续下去,也许不会出事,但人的欲望是不会满足的,为了想进一步改善伙食状况,我们干脆不去食堂搭伙了,我们把自己从爵溪带来的大米加上拾来的小番薯放在一起煮番薯饭吃,我们的肚子就相当满足了。东家的母子二人也自然很高兴,因为他们有时也享受几餐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不久,我们这个“秘密”被对面的邻居篾匠发现了。因为此人不去生产队里劳动,整天在家搞竹篾生活,制竹篾器具。我们这个“秘密”行动日子长了,自然就瞒不过他的。他竟然向大队去“密报”了。
大队得知这个“密报”后,并没有立刻采取行动,可能他们觉得还是“小事一桩”,在地里拾几斤小番薯还称不上偷窃行为,还是情有可原的,特别是对外来的客人,如果采取过激行为,会引起非议。后来发生的问题是出在“后院起火”。当我们把毛竹背得相当数量时,爵溪渔业大队就派来一只运输毛竹的小船,而这只船上偏偏有个叫“罗快嘴”的船员,此人为了表明他是一个“消息灵通人士”,把我这个“右派分子”的身份透露给了舫前村的大队干部。大队干得知了个消息后,自然就不再认为这是件小事,而是一场“阶级斗争”。大队干部马上决定召开批斗我的大会,想用“活生生的事实”来教育广大社员认识这场“番薯地里的阶级斗争”!
幸亏我们的东家及时悄悄地告诉我们这个消息,老史觉得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分析了这个问题的症结是在于我这个“身份”,如果我走了,一切问题自然就没有了。于是他当机立断地决定我和老郑在今晚半夜悄悄地离开舫前村,明天舫前大队干部来找人,他自有办法对付。并嘱咐我不必担心,走了就没事。我当时真情地感谢老史对我的关心,没有他出这个主意,我肯定又要遭殃了。
半夜时分,做事谨慎的老史首先到对面的篾匠家里,看看人是否已经睡熟,然后又到外面去巡视一遍,看看村巷里是否还有人在监视,回来后就放心地、轻轻地对我们说:“你们现在可以走了。”于是我和老郑就挑起行李悄悄地起身走了,他还一直送我们到村外才回去……

戒慧 发表于 2011-8-13 08:37

老先生好记性,我都忘记我大学做些神马事情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纪实文学《桃李劫》连载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