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 发表于 2011-8-5 11:13

农会、渔会与“台湾农渔会超市中心”无关

本帖最后由 sea 于 2011-8-7 16:31 编辑

农会、渔会与台湾农渔会超市中心无关
诸多大陆官员与机构把“财团法人台湾农渔会超市中心”当作台湾农会、渔会的超市中心,这个认识是错误的。在台湾注册一个公司或者社团都非常容易、便捷,只要名称不重复,一般情况下都能被注册通过。据台湾农会、渔会反映与“财团法人台湾农渔会超市中心”没有直接关系,无非是注册了“农渔会”字样而已,详情请联系台湾农会:00886-4-24853063咨询或与大陆国台办、海协会联系。

台湾省农会简介
台湾省农会是具有经济性、教育性、社会性、政治性四大功能非盈利社团法人组织,自1900年于台北三峡镇成立第一个农会以来,至今己超过100个年头。按1974年公布的现行《农会法》及《农会法实施细则》,台湾农会组织分为省、县(市)、乡镇市(地区)基层农会,下设4572个农村小组,并由农事小组组织产销班、家政办等基层组织。
农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及团体会员,又各自细分为正式会员与赞助会员,正式会员主要有自耕农和佃农两种,以及部分从事农业推广的技术人员和实际从事农业工作的农、林、牧场职工。赞助会员不论是个人会员还是团体会员,除可以当选监事以外,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每户以一人为限,由于成为会员才可以在农民强制保险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因此,台湾绝大多数农民都是农会会员。截止至2005年底,台湾省农会共990141名正式会员和802750名赞助会员。

农会设理、监事,分别组成理、监事会,理、监事会依法定期召开,总干事由理事会聘任,秉承理事会决议,负责各业务执行。农会的经费,除会费收入外,还来源于农会募集的事业资金、农业推广经费收入、农业金融机构年度所获纯利的提取收益和政府预算编列的农会农业推广事业补助费。

农会以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生产收益,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村经济为宗旨。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农村推广、经济、金融、保险等。农业推广由农会的推广部(股)承担,工作范围涵盖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福利和生产、生活、生态等各个方面。经济工作一般由农会的供销部承担。工作范围包括畜产品、农产品运销、仓储、加工、制造、批发、零售、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加工、制造等;农村副业;农业旅游及农村休闲事业等;以及接受主管机关或公司团体之委托事项。金融事业是农会信用部的业务。乡镇农会从事金融事业,农会信用部成为台湾农业金融制度中一项重要设计,在台湾农村金融、台湾政策性贷款以及农会财务的支持上,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农会保险部门自1963年起开办保险事业,其重要业务包括家畜保险、接受政府委托代表农民健康保险以及全民保险以业务,并于1997年增加办理台湾省各级农会员工互助保障业务三大部分。

台湾省渔会简介
台湾省渔会前身在日据时期原名称为水产业会,名义上虽为民众团体,但其会长并非选举产生,系由水产官署长官兼任。民国卅四年本省光复后将水产业会改组为「台湾省渔会联合会」及「台湾省渔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两单位,民国卅九年再合并为「台湾省渔会」,民国四十四年依照台湾省各级渔会改进实施方案,将省、 县(市)、乡(镇)、地区三级制渔会改组为省、区二级级制渔会,以迄于今。
本会会址于日据时代为台湾水产业会时,在总督府殖产局即今日之总统府的三楼;台湾光复后从总统府迁出租用台北市汉口街一段五十一号二楼,至民国三十八年自行购置固定办公厅舍,始迁移至台北市开封街一段三十四巷六号,一直到民国六十九年三重示范鱼市场开办后,再于民国七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将会址迁至新北市三重区力行路一段六号之现址。本会为渔民组织之团体,以本省三十五个区渔会,及高雄、小港以及福建省之金门、马祖共计三十九个区渔会会员组成。各区渔会则以地区渔民入会为会员,其会员分为甲、乙类及赞助会员等,本会及各区渔会皆为独立的公益社团法人,惟各区渔会财务、业务接受本会辅导。
台湾地区渔会组织最早成立于民国7年,迄今已有93年的历史,民国44年8月,依照「台湾省各级渔会改进办法」完成改进,渔会由三级制改为二级制,设省渔会及市、区渔会,撤销县市及乡镇渔会。会员分甲、乙两类,限制非直接从事渔业生产之乙类会员的权限。划编渔民小组,使渔会确实成为渔民自己的团体。改进以后基层渔会会员人数大幅增加,渔会则为省渔会1单位,市渔会3单位,区渔会73单位,分会1单位,共78单位。经过多年之调整分合,一直到民国64年,修正公布渔会法,同时公布实施「台湾省区渔会合并方案」,将同一渔业区内之渔会及渔业条件不足之渔会予以合并。至民国70年完成第二期渔会合并改选,而成为省渔会1单位,区渔会37单位,共计38单位。除金门区渔会于民国42年成立,民国78年加入台湾省渔会为会员,马祖区渔会于民国82年由连江县渔会改组成立,在民国80年即已加入省渔会为会员以外,渔会未再有增减,沿袭至今。

水空头 发表于 2011-8-12 17:26

本帖最后由 水空头 于 2011-8-12 18:40 编辑

“台湾农渔会超市中心”难道又是一个“达芬奇”?

sea 发表于 2011-8-13 11:21

其实农会、渔会在台湾民众享誉较高地位,尤其是农民、渔民更是离不开该组织。台湾农会、渔会虽是社会团体,但始终扮演着半政府角色,从农民渔民技术辅导到产品引进、市场推广,政策性贷款、补助,到法律、保险服务等。
台湾“农渔会”是台湾农会、渔会的简称,就如大陆简称“农口部门”、“涉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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