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也谈跑官买官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1-7-27 14:44 编辑也谈跑官买官
如今,“跑官买官”几乎已经成为仕途攀升的“诀窍”,“买官”与“卖官”这行当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公开秘密;否则,我们老百姓怎能知道“五万元买科级”、“十万元买局级”等行情?新版《官场现形记》层出不穷,这些文学作品把贪官们的丑恶行径刻划得绘声绘色、惟妙惟肖、淋漓尽致,没有一个读者会怀疑作者是在“捕风捉影”地“污蔑”共产党官员,给“公仆”脸上“抹黑”。
我们在报纸上也经常可以看到这样报道:某位省委或市委领导严声色厉地宣布:不要给任何跑官者得到晋升的机会!可见,在官场上不但确有跑官者,而且是存在得相当普遍。否则,那些省委、市委领导会亲自在报上公开发表这样严厉的言论吗?
其实,跑官、买官的现象在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只不过是现在愈现愈烈罢了,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平心而论,我们各级党组织对此也并不是不闻不问、或者是高枕无忧的,而且也采取过一些措施,但收效总是不大,遏止不住这股腐败的暗流。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我们不妨从几个不同视角来探讨一下。
跑官者心里十分明白,他们如果赤手空拳地到上级那里去跑官是绝对不能如愿的,他们必须要带去见面礼:“政绩工程”加上“润滑剂”。“政绩工程”是完全可以制造出来的,这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可以说是拿手好戏!至于“润滑剂”嘛,对于他们来说也并不困难,只要稍微暗示一下就行,他们的下属或企业家自会“送货上门”。现在社会上不是流行着一句顺口溜吗:“不跑不送,降级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可见,要升官只能“既要跑、又要送”了!人们对这些丑恶现象早已多见不怪、麻木不仁了。用劳民伤财的代价来当作跑官的资本,是“公仆”们的“创举”,也是一种最廉价的跑官成本。
据《中国社会导刊》第七期刊登《官场掮客》的专题报道:原陆川县副县长吴耿岳为了买官,受贿606.23万元、贪污37.8481万元,行贿90万元。这不过是千百个买官人中的其中一个例子罢了。可见目前买官、卖官之风,盛行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为了堵塞“跑官”、“买官”的行径,决策者们确实也动了不少脑筋。据说,广东省领导不久前颁发了一个决定,今后凡是要提拔官员,必需要由全体常委会无记名投票(通过)决定,不能象过去那样第一把手说了算。这当然可以说是一个有力措施,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是我认为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而且这个措施也不一定是绝对地可靠,因为作为班子的第一把手如果有“问题”,下面的许多班子成员要看他的脸色行事,这个“措施”就不一定“灵光”了。事实上,省委、市委中的第一把手出问题的不是已经“屡见不鲜”了吗?
如果我们换一个思维角度,把“卖官”的权不交给“上级”,而是交给公民,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买官、卖官现象。不是有一句叫做“还政于民”的口号吗?如果设想,我们能建立起一种机制,把“卖官权”转让给老百姓,而且“别无分店”,那么这个买官的“成本”就大了,“买官者”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的钱来投到“芸芸众生”中去;那些人为制造的“政绩工程”在老百姓面前也绝对行不通了。要想在仕途上有所长进的人,只有老老实实地、脚踏实地地去干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老百姓的信任,那些芸芸众生们才会卖你的账,才会把“官票”给你!有这样一个简单明亮、切实可行的办法就难道没有人想过?我们现在不是正在提倡政治民主吗?
依我看,只有把对干部的任命权和监督权真正地交给人民,干部才会真正地做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其实这个道理是个人都懂的,问题是能在其中得利的,岂能轻易放弃这种权利? {:gl:} 学兄近来专写杂文啦! 象山最近可热闹了。 如果我们换一个思维角度,把“卖官”的权不交给“上级”,而是交给公民,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买官、卖官现象。
既然可以买官,难道就不可以"买民""买票"吗? "根本上杜绝"怕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放眼看看如今的村长海选就知道了. :s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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