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jiang 发表于 2011-7-1 13:25

史老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当年在石浦的时候就听过他的大名。

宁波电视台的网站 看看看 已经删掉这一段视频了。

alanjiang 发表于 2011-7-1 13:27

昨天晚上6:30至6:38在宁波电视台1套《看看看》栏目播出后,网友立即在象山港论坛发帖。县领 ...
浪潮 发表于 2011-6-30 17: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貌似浪潮就是史老吧?!

klk 发表于 2011-7-1 14:18

支持那个有勇气为百姓说话的代表和电台!谢谢他们

江海 发表于 2011-7-1 14:25

早点拆掉,买了车刚好可以节省点费用。:s1

梦里花落知多少 发表于 2011-7-1 15:06

支持史老,希望象山会出现更多的史老,:s5:s5:s5

象山港一棵葱 发表于 2011-7-1 15:48

怎么不是1818曝光呢

浪潮 发表于 2011-7-1 16:00

貌似浪潮就是史老吧?!
alanjiang 发表于 2011-7-1 1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大家对我人大代表工作的支持!我今年66岁,如果你们年纪比我小,还是称呼我老史吧!
   象山违法设置公路收费站,阻碍了象山经济发展,影响了象山投资软环境。我呼吁了五年,得到了象山人民的支持,也感动了宁波电视台记者们,他们顶着压力播放出去了。
      由于中国的体制,电视台播放受到上级的干扰,他们只得取消重播和删除网络视频。象山县领导跑到宁波公关,只能说明心虚,却掩盖不了事实真相。
      胜利一定属于正义的人民!

成根 发表于 2011-7-1 16:19

“中国特色”?——转载浪潮的几则帖子(http://www.54xsr.com/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9249&highlight=%C9%B3%B8%DA%CA%D5%B7%D1%D5%BE)


      2007年我写要求撤销沙岗收费站的议案没公开,但是凭我当代表这些年的经验,征求签名动作要快;如果给领导知晓,肯定有麻烦事。所以,我十点左右到丹城报到,连中午饭也顾不上吃,一直征求签名到十二点半,很快签下43人。08年签名人减少,09年签名人更少。
      今年,我的要求撤销收费站的议案在网上发布,每个领导都知道。我早有思想准备,签名难度增大。27日报到那天,我就征求签名,有的代表思想有顾虑,我也谅解;毕竟这是中国特色;尤其是那些在部门工作的代表、党员代表,恐怕签名后还有麻烦。
      我就避开他们,采取到“农村”去,打游击战。我就去几个农村乡镇,向几位农民征得签名。但是,消息走漏得很快,这些乡镇的领导马上做工作。当我再在他们住地征求签名时,一致谢绝:“我们书记说过,撤销收费站的议案不能签名。”
      这就是中国特色!(2010-01-30 20:05 | 180 楼)

hzsch518 发表于 2011-7-1 16:22

我的老厂长真的是几十年如一日都在我们象山的人民做贡献!您是我永远学习的榜样!:s5

成根 发表于 2011-7-1 16:23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1-7-1 16:29 编辑

网上征集人大代表建议   受到象山广大网民关注[图](http://www.54xsr.com/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3921&highlight=%C9%B3%B8%DA%CA%D5%B7%D1%D5%BE)


      现将《关于要求象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沙岗公路收费站的议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有补充的可写在帖子上。
         
         
      关于要求象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沙岗公路收费站的议案
                                  (征求意见稿)      

      2004年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公路设站收费作出具体的规定。条例明确指出,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设站收费。
      象山县交通部门在收费站的公告牌上写着: “浙政办函〔2004〕47号文省政府同意自2004年8月12日起,对通过宁波市沿海南线象山收费站的机动车辆双向收取通行费”。经查,省政府浙政办函 47号文写道:“省政府同意自2004年8月12日起,对通过71省道象山至茅洋段和80省道茅洋至石浦段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宁波市沿海南线与71省道象山至茅洋段和80省道茅洋至石浦段是完全不同的两条线路。 交通部门却在收费站的公告牌上擅自篡改省政府浙政办函〔2004〕47号批文。
      退一步说,假如我县打算将沿海南线象山段设站收费,也要对照一下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合法合规。我们所说的收费公路,即称“四自公路”。浙江省人民政府是2000年6月27日签发建设四自公路工程项目的。我县的丹城至田横山路段是1995年市计委立项的盛宁线拓宽项目,非“四自” 工程,于1996年就完工通车。2000年6月四自公路开工前就完工通车的丹城至沙岗段非“四自” 项目里程,是不能列入四自公路里程的。
      象政19号给省政府的要求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请示中写道:“象山段“四自” 工程项目全长50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于2000年6月开工,2004年1月8日交工验收”。
县政府自己也承认象山段四自公路于“2000年6月开工”,那末将1996年就建成通车的盛宁线拓宽项目——非四自公路计算入四自公路里程,自相矛盾!
      所谓的2004年1月8日交工验收的50公里一级公路,包括了没有动工的里程。按条例规定:“收费公路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公路不得边建设边收费”。
      大金山隧道2008年底才动建,你们却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二年后的2006年9月25日就实施收费。就凭“收费公路不得边建设边收费”这一条,假如沿海南线列入四自公路,也是违法收费,更何况它未列入省政府四自公路项目。
      五爱至石浦新港区的五新公路早在10年前就完工,不仅不属“四自”公路,并且也不属一级公路。镇政府前面的凤栖路属城区市政道路。这些路都将它们计算入50公里一级公路里程,并按50公里里程向通行车辆收费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今后随着大金山隧道的打通,假设这条路建到大塘港边的台宁,从沙岗收费站开始计算四自公路连续里程,也不足四十公里,不符合连续里程五十公里以上设站这一条规定。
      条例还规定,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我县却没有召开听证会。其实是,我县不敢召开听证会,因为没有省政府批文,路程也没用五十公里,如果把非四自公路丹城工业园区道路、把三级路五新公路、把市政道路石浦凤栖路等等都计算入一级公路里程,如果在听证会上一公开,岂非要笑痛世人肚皮。所以,反正是违法收费,就违法到底,听证会也就不开。你们是省下听证会程序,我不得不说,又增加一项违法行为。
      政府要带头诚信,政府要带头依法治国。知错就改,这是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知错就改,政府在百姓中的威望将会更高。
      按照《组织法》和《监督法》,请象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沙岗公路收费站。
      同时,此议案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前,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规定的法定程序,首先应将我的这一议案列为议案!不要再出现前几年的不愉快一幕!现在是法制年代,如果该立为议案而不列案,又何谈法治!

成根 发表于 2011-7-1 16:27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1-7-1 16:28 编辑


      网民们关注的象山公路收费的收支情况,昨天我们县代表石浦一组又作一次调查。从07年和昨天的调查情况来看,有不少疑点,为此我将《关于要求对象山县公路通行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有补充的可写在帖子上。
                                 
            
             关于要求对象山县公路通行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象山县自2000年1月在连接线设置收费站已十年,自2006年9月25日在沿海南线设站收费也超过三年。我们以人大代表身份分别于2007年7月和2009年10月15日对收费站的收支情况进行过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发现许多疑点。
      省人民政府是2000年6月27日以浙政发〔2000〕130号文件批复浙江省四自公路建设项目的,我县交通部门却将上世纪九十年代完工的丹城至沙岗二级加寛改建工程项目的费用也列入沿海南线四自工程(在交通局对代表建议的答复中他们自己也承认)。
      交通部门在07年7月提供给代表的数据:连接线总投资26000万元,未将交通部补助7000万元和宁波市补助3000万元列入,但写着财政拨入2060万元。
      在09年10月15日提供给代表的数据中,写上国家补助资金7100万元,却没有“财政拨入2060万元”这一项。在这张表中,写着截止08年底贷款余额12400万元,而在提供给我们的07年6月底的数据中,写着“尚有贷款余额7850万元”。怎么从07年7月收费到08年底,收了一年半时间通行费,却贷款余额从7850万元反而增加到12400万元?!
      从提供给代表的二次不同的数据中,已经看出他们在做假账。
      交通部门在2009年10月15日交给代表的沿海南线收支情况表中,写着银行贷款22200万元,至08年12月沿海南线累计通行费收入4089万元,管理费用等支出1299万元,中修费用1269万元,还本金500万元,付利息2457万元,收支赤字2356万元,截止08年底贷款余额6700万元,借款余额17582万元。这些数据有许多疑点。
      我在这次网上征集民意中,民众要求对收费站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公开审计结果的呼声非常强烈。
      为此,请我县审计部门,排除阻力,依法对我县公路收费站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在媒体公布审计结果。

浪潮 发表于 2011-7-1 18:31

6月22日 那天,宁波电视台记者在收费站采访时,收费站工作人员说,沿海南线就是71省道80省道。这时候一位穿着桔黄色T恤衫的市民,正好开着小车经过收费站,记者问他,他回答非常好:
      问:这条路叫什么名字?   
      答:应该正确地说叫沿海南线 。
      问:71省道 80省道不是这条线吗?   
      答:不是这条线。   
      问:那是哪条线 ?
      答:是我们以前(老路),这条线边上还有一条路, 是从沙岗 、茅洋再过新桥, 到定塘 。 是从这个方向走的(他手指往茅洋方向) 。 这是两条路。


      我们要感谢这位关心违法收费站的市民,如果不关心,恐怕一下子还不能准确回答。这位市民一定关注象山港论坛收费站的话题。

浪潮 发表于 2011-7-1 18:50

宁波电视台这次编辑的8分钟曝光象山沙岗乱设站乱收费的电视画面还是不错的,当时怕知道人多了,把播放时间透露给有关领导,恐怕会阻止电视台播放,所以我只电话通知少数人。
   由于播出内容是象山人民关注的收费站,画面编辑不错,象山大出洋相;网友们立即发帖于象山港论坛。消息很快传给县里领导,连夜开会,落实公关任务。
   夜间11点半重播时就被删掉。较多人没看到,很遗憾!

成根 发表于 2011-7-1 20:09

宁波电视台这次编辑的8分钟曝光象山沙岗乱设站乱收费的电视画面还是不错的,当时怕知道人多了,把播放时间透 ...
浪潮 发表于 2011-7-1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也是“中国特色”?!

先愍 发表于 2011-7-1 20:23

象山丑事
是那些当官的勾当
从墙头到石浦一个来回人民皮60块
痛啊痛
还有那高价的油
累啊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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