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谊会 发表于 2011-6-7 23:30

声明---上海象山联谊会官方发布用户名

本帖最后由 上海联谊会 于 2011-6-7 23:36 编辑

为了更好的规范上海象山联谊会发布权威信息
现以“上海联谊会”用户名为权威,以后上海象山联谊会发布信息以“上海联谊会”用户名为标准。

毛毛 发表于 2011-6-7 23:33

:strong

xiaomi0410 发表于 2011-6-7 23:58

小家子气:sd

天残一方 发表于 2011-6-8 08:28

这样倒也好
不过,我身为联谊会的秘书,关于一些同乡联谊会的建议
应当如何把资料转交给“官方用户名”呢?

沧海一笑 发表于 2011-6-8 08:44

:victory::victory:

上海联谊会 发表于 2011-6-8 09:59

这样倒也好
不过,我身为联谊会的秘书,关于一些同乡联谊会的建议
应当如何把资料转交给“官方用户名”呢 ...
天残一方 发表于 2011-6-8 08: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发到站内信息。

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1-6-8 10:33

特别行政区?:se

北京老K 发表于 2011-6-8 13:57

官方帐号可保持连贯性,需要时可开放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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