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羡冰2.1 发表于 2011-5-28 06:58

【殷之天空】殷商少年楚羡冰的封神之旅

本帖最后由 楚羡冰2.1 于 2011-5-31 11:37 编辑



PS:本文为乡网首发,是造坑运动的尝试之作,谢绝转载!



【殷之天空】


楔子一

仰望星空,远古的星辰是否依然在闪烁?
沧海桑田,唯有我的爱对你一直没有变。


楔子二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诗经·颂·商颂·玄鸟

楔子三


商朝,九月。

此刻,冀州城外的荒野中,朔风呼啸,隐约狼嚎。鼻青脸肿的阿丹虽然步伐踉跄却依然坚定的走向远方。他的心中,正燃烧着复仇的熊熊怒火。从他身上的衣服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富裕人家的孩子。没错,阿丹的父亲就是冀州饮河镇主管百工的宗工。

商朝的官吏分为内服和外服。内服是指朝廷官吏,在朝廷内服役。外服是指侯、甸、男、卫,是在朝廷外服役。所有的内服、外服,都为殷王服务。侯、甸、男、卫就是四种指定服役制。每服都存在有许多氏族、家族,或村社,和它的氏族长、家长、或村社推举的村长。这些氏族、家族和村社,都由它的氏族长、家长或村长统率着在王朝外服役。

商朝的官制毕竟简单,等级不太明显,这从官名的本身可以看出来。而宗工相当与主管百工的村长。虽说是小到不能再小的外服官吏,但阿丹的父亲一向为人正直,热心仗义,在百工中口碑不错。作为一个公子哥,阿丹是在温室里长大的花骨朵,身为男人却十分羸弱,用老黑的话来说,阿丹是数着米粒儿吃饭长大,顺着风才能走路的娘们。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没有想到,阿丹的父亲因为刚直不阿,得罪了顶头上司恶男魏豹,被魏豹一刀砍死。惊闻噩耗的阿丹痛哭之下,决心为父报仇。

然而,恶男魏豹是一个以一敌百的高手,身强体壮,彪悍凶猛,据说在战场上他伸出脖子迎接刀砍,敞开胸脯接受箭击,刀剑的锋刃被损坏弯曲了,他的身体却没有留下一点被伤害的痕迹。魏豹依仗着自己的本领和力气,简直把前来寻仇的阿丹看作是一只刚出壳的小鸟,狠狠的揍了一顿。

阿丹父亲手下的百工已经逃走的差不多了,只有老黑还来陪受伤的阿丹,问道:“魏豹凶狠无比,你打算怎么办呢?”阿丹流着眼泪说:“希望你替我想想办法。”老黑说:“我听说终南山上有得道高人,他们的法宝,哪怕是一个小孩拿着它,也能打退了千军万马,你为什么不去试试看呢?”
  
于是,阿丹一个人穿过荒野,爬上了终南山,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位高人,阿丹跪在地上,行了奴仆的大礼,甘愿终身为仆,请求高人赐给法宝,为父报仇。高人淡淡地说道:“我哪有什么法宝,以前的武器倒是有三样,任由你选择。喏,这叫含光枪,你只要在这管子下面一扳,管子里便能喷出火焰杀人。这一把剑叫承影剑,在清晨天将亮的时候,或傍晚天将暗的时候,面向北观察它,淡淡地似乎有件东西存在着,但看不清它的形状。它触碰到物体,可以无坚不摧。再一把刀叫宵练刀,杀人后刀刃上不会沾上一丝血迹。这三样武器,已经跟了我多年,很久没有使用过了。”

在阿丹的眼中,枪是一把黑乎乎的管子组成的铁疙瘩,约有手掌大小。剑却只有一个光秃秃的剑柄,根本不见剑刃。而刀倒是看上去很锋利,但形状稀奇古怪。这三样东西,阿丹根本是见未所见,闻未所闻,想来想去,阿丹选择了那把铁管子组成的含光枪,毕竟能喷火的东西给人更厉害的感觉。

那位高人见阿丹选了最次的一把武器,哈哈一笑,见阿丹长得弱不禁风,也不要他做奴仆了,便把那枪给了他。阿丹两次拜谢后,问清楚使用方法返回家中。
  
阿丹回到冀州城后,在街上找到了打手前呼后拥的魏豹,正喝得醉醺醺的魏豹对阿丹手中黑呼呼的管子形状的东西根本不在意,却不想阿丹扣动了手指,只听“呯”的一声,铁管子里喷出一团火光,黑豹顿时吃惊地看着自己的胸膛出现了一个碗大的窟窿,鲜血喷溅而出。黑豹不相信自己居然会死在娘们似的阿丹手中,他临死前说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沙摩罗花树 发表于 2011-5-28 08:01

我预测,这也是一个巨大的坑……

空子 发表于 2011-5-28 08:31

一起等待巨大的萝卜空降下来填坑

宁波一刀 发表于 2011-5-28 10:39

:se:se

胡公子 发表于 2011-5-28 20:36

怎么可以只有楔子呢……太不够意思了。

楚羡冰2.1 发表于 2011-5-28 22:24

怎么可以只有楔子呢……太不够意思了。
胡公子 发表于 2011-5-28 2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这个大坑刚刚开始挖,哪有那么快啊~~~~你多顶顶,也许我会写得快一点。

楚羡冰2.1 发表于 2011-5-30 11:03

本帖最后由 楚羡冰2.1 于 2011-5-31 13:03 编辑

第一章:五个铜板买个小萝莉

《尚书·禹贡》记载,九州分别为冀、豫、雍、扬、兖、徐、梁、青、荆;冀为“九州之首”。

但不管怎么繁华的城市,总有不繁华的一面。
在冀州城西的小寨村,破破烂烂的茅舍里生活着最低下的奴民。奴民是从奴隶中赎身出来的老百姓,但他们的生活比奴隶好不到哪里去。小寨村也就成了冀州有名的贫民窟。

就在这个贫民窟里,一个少年正昂着头在听一位老者讲话。
这少年名叫楚羡冰,今年十八岁。他盯着老者说道:“明伯,你说长得像女孩子一样文弱的阿丹用一个铁管子就杀了跟黑熊一样强壮的魏豹?”
那位叫做明伯的老者点了点头说道:“不错,这可是当年我亲眼所见。”
楚羡冰好奇的说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居然有如此大的威力?”
明伯伸手捋了捋胡子,说道:“那是神的法宝,有惊天动地的威力。”
楚羡冰问道:“那后来呢?”
明伯说道:“什么后来?”
楚羡冰说道:“那个阿丹后来怎样了呢?”
明伯说道:“杀死了魏豹,当时的现场一片混乱,谁也没注意阿丹到底去了哪里?不过他既然能拿到神的法宝,也许是跟神走了。”
楚羡冰说道:“明伯,这世上真的有神吗?”
明伯的眼中掠过了一丝恐惧,说道:“孩子,我们的世上,不但有神,还有魔。传说远古时代,神魔从天而降,才有了我们人类的文明。”
楚羡冰的心中却充满向往,他想:“要是我也有神的本领,那该多好啊?”

小寨村距离冀州城大约有十公里,楚羡冰每天都要割一大捆鲜嫩多汁的青草,送到城里去卖给有钱人家作马料。一大捆青草可以卖五个铜板,能换五个馒头,可以解决一天的温饱问题。对于楚羡冰来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倒也逍遥自在。
这天早上,楚羡冰像往常一样,扛着一大捆青草,来到冀州城的曹大爷家,曹大爷是他的老主顾,楚羡冰直接把青草扛到马圈,然后向曹大爷要了五个铜板,准备去吃早餐。

冀州城是个繁华的去处,酒肆歌楼,亭台楼榭,处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楚羡冰突然听到前面的奴隶市场,人声鼎沸,围着一大群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说好奇害死猫。好奇的楚羡冰也挤了上去。殷商时代,部落之间纷争不断,掳掠彼此的子民,像牲畜一样贩卖牟利,因此,奴隶市场应运而生。
楚羡冰挤进去一看,原来里面在卖一个瘦小单薄的小女孩,约莫十来岁的样子。只见小女孩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连屁股都遮不住,一身脏兮兮的,有钱人买奴隶回去当然是作劳力使唤,谁会买一个没用奴隶回去养着呢?因此,这个瘦骨嶙峋的小女孩看的人多,买的人一个也没有。肥头肥脑的奴隶贩子踢了一脚那小女孩,喊道:“贱卖了,贱卖了!”

楚羡冰见那小女孩就像一只可怜的小猫似的,眼眶里水汪汪的泪珠盈盈欲滴,心里不由动了恻隐之心,说道:“别踢她,我要了!”
奴隶贩子打量了一眼楚羡冰,说道:“小子,你有钱买她吗?”
楚羡冰底气不足的说道:“我当然有钱,我有五文钱!”
围观的人顿时哄堂大笑,当时最便宜的奴隶也要五两银子,奴隶贩子凛气逼人的说道:“小子,瞧你的样子,你自己吃得饱吗?”大家笑得更响了,连那小女孩也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楚羡冰。楚羡冰羞得无地自容,转身便想逃开这是非之地。
这时,那奴隶贩子突然说道:“妈的,算老子晦气,给,五个铜板卖给你了!”

楚羡冰拉起那小女孩的手离开了奴隶市场,这时的他,心里懊悔不已,五个铜板还能混一天,买个小萝莉又能干什么用呢?想到这里,他便甩开小女孩的手,大步向前走,小女孩很努力才跟得上。终于,小女孩喊道:“喂,你等等我啊!”
楚羡冰回过头来说道:“好没规矩,我可不叫喂啊!”
小女孩说道:“那你叫什么?”
楚羡冰说道:“叫大叔!”
小女孩眼珠一转,说道:“你才多大啊,还想做我大叔?”
楚羡冰说道:“行,我做不了你大叔,你也甭跟我走了,你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
小女孩神情一变,楚楚可怜的说道:“不行,你买了我,我就得跟你走,我叫你主人还不行吗?我无家可归了,主人,你就留下我吧?”
楚羡冰说道:“好吧,我实话告诉你,我连自己都养不活,你跟我走,小心我再把你卖了!”
小女孩说道:“我会帮你干很多活的,真的,我还会讲故事,我很乖的。”
楚羡冰听了哭笑不得,只好问道:“好吧,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说道:“我叫小拉。”

小拉 发表于 2011-5-30 11:16

我在想我该怎么回帖。。。

楚羡冰2.1 发表于 2011-5-30 14:04

本帖最后由 楚羡冰2.1 于 2011-5-31 13:03 编辑

第二章:会算卦的不速之客

现在,摆在楚羡冰眼前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填饱自己和小拉的肚子。好在小寨村外的水草茂盛,楚羡冰打算再去割草卖。那小拉的衣服也实在太破了,好在明叔还有以前女儿留下的几件旧衣服,便翻出来送给小拉穿,经过梳洗,小拉换上了明叔女人的衣服,显得精神了不少,一只脏兮兮的小包,小拉却不舍得扔掉,依然背在身上。小拉虽然黑了一点,但明眸酷齿,看上去倒也十分机灵。
楚羡冰便带着小拉去割草,绿意盎然的草地让人赏心悦目,一些不知名的野花盛开,把草地点缀得生机勃勃。
小拉瞪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楚羡冰割草,问道:“主人,你不是说带我去吃饭吗?干嘛来割草啊,难道这草可以当饭吃吗?”
楚羡冰又好气又好笑,说道:“你当我是马呀?还吃草,我是把草割去卖给城里的有钱人喂马,那样我们才有钱买吃的。”
小拉这才恍然大悟,说道:“哦,原来你是割草为生的啊,那为什么不去打猎呢?”
楚羡冰说道:“打猎?野兽不来吃你已经够客气。”
小拉说道:“主人,你等一下。”说着便往草丛中跑去。
楚羡冰急了,以为小拉是想逃跑,便站起喊道:“喂,你不许跑,快回来。”

没过多久,小拉居然抓了一只小白兔回来了,喊道:“主人,我们有肉吃了!”
楚羡冰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小拉还挺能干的。两个人找了块锋利的石片,剥掉兔子的皮,洗干净后,生了一堆火,不一会儿,烤兔子肉的香味就出来了,小拉从她的小包里拿出一些白色的粉末,撒在兔子肉上,发出滋滋的声音,那香味似乎更加浓郁了。
楚羡冰奇怪的问道:“小拉,你放了什么啊?似乎更加香了。”
小拉笑嘻嘻的说道:“我放的是盐巴,喏,好了,主人,你先尝尝。”
楚羡冰伸手接过小拉递过来的兔子腿,咬了一口,脸上顿时出现了不可思议的表情,那块兔肉几乎是被他囫囵吞枣般吞了下去。
小拉问道:“怎么样?”
楚羡冰说道:“好吃,太好吃了,小拉,你真厉害,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兔子肉。”


就在这时,前面草丛中的小径上,走来了一位身材壮硕的不速之客。走近细看间,那人气度极是不凡,眉目见气定神闲,头发却是有些花白了。
那中年汉子走到楚羡冰面前说道:“好香的兔肉,可否让在下也分享一下。”
楚羡冰充满豪气的说:“来来,别客气,一起吃。”
那中年汉子也不推让,大咧咧地席地而坐,咬了一口兔肉说道:“果然是美味。”
那只小小的兔子顿时成了三人腹中之餐,看着面前的一顿肉骨头,三人意犹未尽。那中年汉子打量了一下楚羡冰,眉毛一样,向他招招手说道:“吃了两位的兔肉,无以为报,我给你看个相吧。”
楚羡冰有点哭笑不得,怎么这里会出现一个看相的人?不由说道:“哦,这位大叔是看相的人吗?”
那汉子却不搭理,拉起楚羡冰的手一看,皱着眉头说道:“奇怪,奇怪。”当下伸手从怀里取出龟甲、爻签,嘴里喃喃自语,接着向空中一抛,卜了一卦。一看却是脸色忽阴忽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楚羡冰说道:“这位小哥,你骨格清奇,命相流星干犯,乃是九五之卦: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那汉子看着小拉,又接着卜了一卦,更是叫了起来:“不可能,不可能,月出非其所,行非其路,皆女主失行,五星相犯,莺花小劫。”

楚羡冰奇怪地问道:“大叔,你说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那汉子说道:“今日能遇两位奇人,也是有缘。想我钻研易卦已经有数十年。八卦者,天地之数也,太极方圆,阴阳互存,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者,为乾、兑、离、震、馔、坎、艮、坤八卦,八八六十四,便得易数六十四卦,每一卦都有对应的名字,以龟甲、爻签爻之,再以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之理相搭配,便可知道天下万物之凶吉。”
小拉突然说道:“天地贞观,日月贞明,万物还应归诸自然。”那中年人一听,不由肃然起敬,说道:“姑娘所言极是,万物归诸自然,竟是解了我苦思的难题。”

楚羡冰一见那中年人起身要走,连忙问道:“大叔,还没有请教尊姓大名?”
那中年人哈哈大笑,说道:“在下西岐散宜生。”

沧海明月 发表于 2011-5-30 16:46

一壶茶水,坐听故事.............

楚羡冰2.1 发表于 2011-5-30 21:48

第三章:冀州侯有了大麻烦

“西岐散宜生?那可是西伯侯姬昌手下的大夫啊!天哪,你们这两个小鬼,你们碰上大人物了!”明伯听楚羡冰一说,顿时吃惊得差点惊呼起来。
“西伯侯姬昌手下的大夫?明伯,你是说我遇到的是西伯侯的大夫散宜生?”楚羡冰瞪大了眼睛,心里懊悔不已,要知道他遇上的是散宜生,哪怕是为他牵马拉蹬都愿意啊,也好过在小寨村割草为生。
明伯神情凝重,说道:“散宜生不在西岐,跑到冀州来干什么?难道这天下又有大事要发生了?”
然而,楚羡冰在想的却是小拉跟散宜生说的那句话:“天地贞观,日月贞明,万物还应归诸自然。”这个五枚铜板买来的小萝莉,好像也充满了神秘。

其实,这天下正如明伯所担忧的那样,已经发生了大事。
事情还得从天下四大诸侯率领八百镇朝觐于商说起。那四镇诸侯分别是东伯侯姜桓楚、南伯侯鄂崇禹、西伯侯姬昌、北伯侯崇侯虎,皆是雄霸一方的豪杰。一时,朝歌城中卧虎藏龙、风云际会。那冀州侯苏护隶属于北伯侯崇侯虎所辖,也在朝觐之列。

当时太师闻仲不在都城,由于北海七十二路诸侯袁福通造反,太师闻仲奉敕征讨。纣王宠爱朝中相公费仲、尤浑,所谓“未去朝天子,先来谒相公”。各路诸侯都知道这二人把持朝政,作威作福,不敢得罪,只好在朝拜天子前先给他们送礼,贿赂贿赂,博得他们的欢心,希望他们能在天子面前替自己美言几句。

可有人偏偏不买账,那就是冀州侯苏护。这个人性情火烈,刚正不阿,秉公办事,最恨溜须拍马,哪会去送什么礼?两位奸臣清查诸侯的礼物时,发现唯独没有苏护的礼单,心中大怒,怀恨在心,决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费仲、尤浑这两个家伙趁纣王召见之机,故意在纣王面前说:“大王,前日商容首相谏止采选美女,陛下已经容纳,如果现在再提选美,恐怕不足取信于民。老臣听说冀州侯苏护有一个女儿,长得艳色天姿,幽闲淑性。再说选一人之女,又不惊扰天下百姓。”

纣王听了龙颜大悦,就命令随侍官传旨宣苏护。苏护来到龙德殿,行过礼之后听命。纣王说:“朕听说爱卿有一个女儿,品行端正,举止文雅,朕想要选她到后宫为妃子,爱卿就是皇亲国戚了。那时高官厚禄,地位显要,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名扬四海,天下人没有不羡慕你的!爱卿觉得怎么样?”

苏护听了一怔,再看看费仲、尤浑这两个人都在,一下子就明白了。他非常严肃地对纣王说:“陛下宫中上有娘娘,下有妃子,个个妩媚动人,还不够吗?臣想肯定有奸臣在陛下面前出馊主意,想陷害陛下承担不义的名声啊。况且臣的女儿体弱多病,一向不懂得礼节,无德无貌,恳请陛下允许我把她留下。这样还能铲除小人谗言对陛下的影响,使天下百姓知道陛下听尽忠言,一心为国,会传为美谈的。”

纣王听了哈哈大笑说:“朕看爱卿很不识大体啊。从古到今,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个好人家?一旦爱卿女儿成为后妃,尊贵无比,爱卿就是皇亲国戚,荣耀显赫,谁又能比呢?爱卿不要执迷不悟了,快快答应吧!”

苏护听后,怒火中烧,禁不住厉声回答:“臣只听说作为国君应当品德高尚,勤政为民,这样才能使百姓心悦诚服,甘心顺从,天下才能太平。陛下不要忘了夏朝就是由于朝政荒废、贪图享乐才灭亡的。想我大商的祖宗,励精图治,赏罚分明,宽厚仁政,才建立了这一番基业。现在陛下不向祖宗学习,却向那夏王学习,这不是自取其败吗?”

纣王听了,气得浑身发抖,勃然大怒:“‘君教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现在只不过是选你的女儿作为后妃,又不是要你的命,竟敢当面斥责朕,还把朕比作亡国之君!大逆不道,太过分了!来呀,拉出去砍了!”

左右马上将苏护拿下,拖了出去。费仲、尤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想:不能杀啊。这一切都是因我们而起,传出去会对我们不利。如果苏护的女儿将来进宫做了娘娘,我们会吃不了兜着走。尤浑赶紧跪下对纣王说:“苏护抗旨,罪该万死。但陛下想想,若因为这件事杀了苏护,传出去不好听,会有损陛下的英名。不如放苏护回去,他自然会感激皇上的不杀之恩,就会心甘情愿地将女儿送来服侍皇上。老百姓也会知道陛下宽厚大度,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厚待有功之臣,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纣王听了,脸色马上多云转晴。他说:“就依你们说的。传旨赦免苏护,命他赶紧回去,护送女儿前来朝歌。”
苏护接到圣旨,闷闷不乐地回到住处。手下人都问:“将军,圣上召见,商议什么大事呢?”苏护气得一拍桌子,破口大骂:“这个无道的昏君!不思进取,听信谗言,居然想选我的女儿进宫为妃。这一定是费仲、尤浑这两个浑蛋出的主意。我据理力争,昏君居然说我抗旨,还要杀我!现在假惺惺地放了我,实际上是在逼我献上女儿。不是我不愿意让女儿进宫,而是我不希望昏君沉迷美色而误国,否则我就成了千古罪人了。怎么办呢?各位有没有高招啊?”

各位将领听后,个个义愤填膺,都说:“当今圣上真是个昏君,不值得我们为他卖命,不如反出朝歌,自立为王,建立我们自己的国家。”
这个时候的苏护正在盛怒之下,气昏了头。一听大家这么说,想都没想就说:“好!就这么办。大丈夫光明磊落,不能做让人不明白的事!”于是叫左右取来文房四宝,在午门墙上题了一首诗:“君坏臣纲,有败五常,冀州苏护,永不朝商。”随后带着随从出了朝歌,直奔冀州而去。

话说纣王正等着苏护的好消息呢。突然午门内臣来报:“臣在午门,看见墙上题有苏护反诗一首。”纣王一见,气得七窍生烟,哇哇大叫:“岂有此理!朕不杀你,让你回去,你反而写诗挑衅,污辱朝廷,罪该万死。”于是命令苏护的上司北伯侯崇侯虎领五万兵马征讨,浩浩荡荡地向冀州进发。一时之间,冀州城外风云聚集,杀气腾腾。

楚羡冰2.1 发表于 2011-5-30 23:11

本帖最后由 楚羡冰2.1 于 2011-5-31 13:01 编辑

第四章:追杀异形的云中子

对于冀州城黑云压顶,风雨欲来的紧张局面,冀州城外的老百姓早已拖儿带女,逃往城里。
历经战火的老百姓才不会坐以待毙,留在家中让北伯侯的士兵前来烧杀掠夺。楚羡冰也早早带着小拉躲进了冀州城外的终南山。
终南山又叫南山,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中的南山指的就是此山。终南山千峰叠翠,景色幽美。
楚羡冰有了小拉,倒是不愁吃喝,山中的飞禽走兽,在小拉手中都成了美味佳肴。小小年纪的小拉似乎有着种种不可思议的本领,不但心灵手巧制作捕兽工具,而且还会在大森林里辨别方向,观风察水。楚羡冰对小拉刮目相看的同时,也越来越依赖小拉制作的美味了,他心里还直乐,真是好心有好报啊,当时没人要的花五个铜板买来的小奴隶,简直是拣着宝了。现在,哪怕有人拿出五两银子,估计楚羡冰都不会同意卖。

穿梭在茫茫森林中,楚羡冰渐渐对打猎发生了兴趣,便央求小拉教他怎么捕捉兔子、野鸡之类的小动物。
就在这时,前面的树丛中突然一阵晃动,一只银灰色的动物从树丛中窜出来,似狼非狼,似狗非狗,原来是一只狐狸。楚羡冰手里拿着一根削尖的木棍,一个箭步抢在小拉身前,自己好歹是个男人,总不成让小女孩冲在前面吧?小拉对楚羡冰的举动甚是感动,眼光中闪过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那只狐狸突然扑向楚羡冰,楚羡冰吓了一跳,挥棒去打那狐狸,那狐狸却在空中翻了个身,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扑向楚羡冰和小拉的身后,跑进树丛中不见了。

一位穿着古怪的黑衣人突然出现在楚羡冰和小拉的面前。楚羡冰禁不住惊叫了一声。与此同时,跟在楚羡冰身后的小拉吓了一跳,伸手拉住楚羡冰的衣角。那黑衣人竖起手指放在嘴唇上,发出“嘘”的声音,示意楚羡冰他们稍安勿躁。只见那黑衣人在楚羡冰身后的树丛中仔细寻觅,楚羡冰顺着黑衣人的方向看去,却什么都没有看到,不由莫名其妙地问道:“你在找什么?是在找刚才的那只狐狸吗?”

黑衣人叹了一口气,用一种忧郁的声音说道:“你们看到了那只狐狸?这可怎么办?怎么会是这样啊?”
楚羡冰笑道:“没什么啊,有什么不对吗?”黑衣人伸手指向一瓣树叶,那上面居然有一滴露珠。一滴露珠有什么好奇怪的,楚羡冰不禁有点好笑,但很快他就发现了这滴露珠的不同寻常之处。

那居然是一滴绿色的露珠!
楚羡冰有点好奇的问道:“怎么回事啊?怎么会有绿色的露珠呢?”
黑衣人说道:“用你们的话来说,这是妖精留下的口水?”
楚羡冰奇怪道:“妖精的口水?是刚才那只狐狸吗?你到底是谁?”
黑衣人用一种高深莫测的神情看着楚羡冰,说道:“我叫云中子,这么说吧,我是终南山的一名炼气士,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说,我是一名得道的仙人。”
楚羡冰惊喜的说道:“你是神仙啊?明伯说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和妖魔,想不到我真的碰到了神仙。”
云中子颔首说道:“你知道什么是神仙?什么是妖魔吗?”
楚羡冰搔了搔头说道:“神仙当然是好的?那妖魔肯定是坏蛋?”
云中子哈哈笑道:“其实那都只是你们人类的一种说法,这么说吧,其实你们刚才看到的狐狸,它并不是狐狸,那是一只可以幻变成各种形状的外星异形,那是一种危险的外星生物,你也可以理解成妖精。。”
楚羡冰纳闷不解的问道:“外星异形?外星生物?那是什么东西?”
云中子伸手指了指天空,说道:“这么说吧,那是来自天上的妖精,而我是专门把他们捉回天上去的神。”
楚羡冰突然跪了下去,说道:“神仙师傅,你收我为徒吧?”
云中子呵呵一笑,说道:“你也不必叫我师傅,这样吧,既然有缘相见,我送你一件宝贝,你可以用来除暴安良,但不能滥杀无辜,不然,不管你在哪里,我都找到你,收回宝贝。”说完,云中子从自己的腰包里拿出一个类似与21世纪手电筒的东西,对着树上的一只云雀,按了一下开关,只间一道闪光击中那只云雀,云雀顿时从树上掉了下来,小拉跑过去捡了回来。云中子告诉楚羡冰,这东西叫太舍枪,这种武器的高明之处在于同时发射两枚带电光箭刺入目标身体并通过放电来击溃敌人。它也是一种非致命性武器,是高等智慧生物中用于抓捕罪犯的武器。但如果它要击中人的眼睛、喉咙或生殖器官的话,被击者仍然会受到不可预料的伤害。

楚羡冰如获至宝,对云中子絮絮叨叨的介绍听得半懂不懂,但对如何使用太舍枪,到是记得一清二楚。云中子又把一套吐纳修心的内功心法传授给楚羡冰,同时告诫楚羡冰和小拉他们,以后如果遇到外星异形,千万不要正面交锋,还需躲避为上。
云中子说完,继续前去追捕外星异形。

北京老K 发表于 2011-5-30 23:23

先顶上,慢慢看。

勿忘天堂 发表于 2011-5-30 23:35

:se原创

纨绔 发表于 2011-5-31 00:40

看后不顶,天理难容。;P;P只是看得不够痛快,简直是在吊那个什么水。;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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