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旎 发表于 2010-11-28 13:51

老白哥哥,主要是你回家了,小偷被你吸引过去的

戒慧 发表于 2010-11-28 14:32

老白,下次离开家,把家里制造成小偷已经光临过的现场,进来一看有同行来过,就不会再重复。。
丹丹 发表于 2010-11-28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太馊了点吧!;P

兮是真宝 发表于 2010-11-28 15:41

:se好事
这个东西本来不是你的,是应该还给人家了

stephen_sun 发表于 2010-11-28 17:55

对你的不幸深表同情,以后现钱千万别放家里了,不安全.比较安全的做法是每天想着把现钱拿出来请大家吃饭吧...

危言耸听 发表于 2010-11-28 18:42

小白!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就当泡妞了吧!

二小姐 发表于 2010-11-28 19:38

110也无奈的很呀

老白哥哥,别难过
我觉得你要吃胖点,关键时刻把门堵住~:(

二小姐 发表于 2010-11-28 19:39

想想碰到小偷,人没被伤也是庆幸

天残一方 发表于 2010-11-28 20:02

楼上很多看官的主意都不错
总结一下
按潘教授的意思,家里最好什么都别装,进出门都带帐篷
按照丹丹的意思,老白家应该搞一个小偷签到表
按xuqingsong的意思,白松当改名为白茧
按笑看人生的意思,我们应当天天跟着老白去提款机
按二小姐的意思,自己养胖了,动作不迅速毛贼还是能逃跑,不如把自己养瘦了,顺便把门做窄,窄到小偷进不来就好了
按我的意思,毛贼偷你家,你去银行抢回来

宁波一刀 发表于 2010-11-28 20:25

同情 安慰一下

暴走菜 发表于 2010-11-28 20:47

拿着手机很艰难的找到这个帖子,表示同情,回宁波了请你吃饭安慰下。
另:塞翁失马,世界终究是平衡的
未必不是好事
还:加强体育锻炼,尤其是短跑

勿忘天堂 发表于 2010-11-28 21:21

深表同情!!
年底了,小偷也是可以猖狂的时候了!!

白松 发表于 2010-11-28 21:27

谢谢楼上各位乡友们的关心!在此也就不一一谢过!按凌晨民警的意思早上八点会有技术警察上门来取指纹,还以为会来大批人马到现场勘查,想不到来了两位,一位笔录一位拍照,问答完毕签字画押!放下一句在家等通知就走了!唉!JCSS你实在太简单了。

胡雨 发表于 2010-11-29 11:02

刚看到,安慰一下,破财免灾,前段时间俺也遭贼手了。就当是另类布施吧

伊人 发表于 2010-11-29 12:06

安慰一记,小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当作是你工作的动力吧;P

艳过无声 发表于 2010-11-29 12:15

同情下白板。估计那JCSS心里在想,才3000就报案?俺们3000千万的都还没侦破呢,等着吧您;P

下次要吸取教训了,血汗钱赚的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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