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旎
发表于 2010-11-28 13:51
老白哥哥,主要是你回家了,小偷被你吸引过去的
戒慧
发表于 2010-11-28 14:32
老白,下次离开家,把家里制造成小偷已经光临过的现场,进来一看有同行来过,就不会再重复。。
丹丹 发表于 2010-11-28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太馊了点吧!;P
兮是真宝
发表于 2010-11-28 15:41
:se好事
这个东西本来不是你的,是应该还给人家了
stephen_sun
发表于 2010-11-28 17:55
对你的不幸深表同情,以后现钱千万别放家里了,不安全.比较安全的做法是每天想着把现钱拿出来请大家吃饭吧...
危言耸听
发表于 2010-11-28 18:42
小白!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就当泡妞了吧!
二小姐
发表于 2010-11-28 19:38
110也无奈的很呀
老白哥哥,别难过
我觉得你要吃胖点,关键时刻把门堵住~:(
二小姐
发表于 2010-11-28 19:39
想想碰到小偷,人没被伤也是庆幸
天残一方
发表于 2010-11-28 20:02
楼上很多看官的主意都不错
总结一下
按潘教授的意思,家里最好什么都别装,进出门都带帐篷
按照丹丹的意思,老白家应该搞一个小偷签到表
按xuqingsong的意思,白松当改名为白茧
按笑看人生的意思,我们应当天天跟着老白去提款机
按二小姐的意思,自己养胖了,动作不迅速毛贼还是能逃跑,不如把自己养瘦了,顺便把门做窄,窄到小偷进不来就好了
按我的意思,毛贼偷你家,你去银行抢回来
宁波一刀
发表于 2010-11-28 20:25
同情 安慰一下
暴走菜
发表于 2010-11-28 20:47
拿着手机很艰难的找到这个帖子,表示同情,回宁波了请你吃饭安慰下。
另:塞翁失马,世界终究是平衡的
未必不是好事
还:加强体育锻炼,尤其是短跑
勿忘天堂
发表于 2010-11-28 21:21
深表同情!!
年底了,小偷也是可以猖狂的时候了!!
白松
发表于 2010-11-28 21:27
谢谢楼上各位乡友们的关心!在此也就不一一谢过!按凌晨民警的意思早上八点会有技术警察上门来取指纹,还以为会来大批人马到现场勘查,想不到来了两位,一位笔录一位拍照,问答完毕签字画押!放下一句在家等通知就走了!唉!JCSS你实在太简单了。
胡雨
发表于 2010-11-29 11:02
刚看到,安慰一下,破财免灾,前段时间俺也遭贼手了。就当是另类布施吧
伊人
发表于 2010-11-29 12:06
安慰一记,小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当作是你工作的动力吧;P
艳过无声
发表于 2010-11-29 12:15
同情下白板。估计那JCSS心里在想,才3000就报案?俺们3000千万的都还没侦破呢,等着吧您;P
下次要吸取教训了,血汗钱赚的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