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闲人 发表于 2007-5-29 23:26

官司该打啊!

近日碰见好友胡某,他讲了一件打官司经历,很有启发。:victory:
      十几年前,胡某曾将数千元钱借给一个朋友。开始几年,胡某手头不紧,也没去要这笔借款。过了五年,对方无还款迹象,胡某便去要帐。
      对方住在海岛上,电话很难打通,胡某只得坐船去讨。谁知对方一再推委,胡某跑了五,六年,来回十余趟,借去的钱根本讨不回来。不但花了工夫,花了船钱,还受了一肚子的窝囊气。:anger
      幸亏借钱时立了条据,也标明利息。胡某在不得意的情况下,只好将该借款案子诉于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审理了该借款案子,借款和利息皆由债务人偿还。
      人民法院还依法执行还款手续。胡某终于如数拿到了借款和利息。:strong
      胡某感慨地说:人民法院维护老百姓的权益,执行法律公正。十多年的欠款及利息,跑了五,六年,走了十多趟都要不回来,法院只用半年多一点时间就搞定了,这样的官司该打啊!:se

zjdx235 发表于 2007-5-30 05:35

打这样成功的官司可喜可贺,但碰上"无产阶级"打官司的结果就不容乐观了!!!

成根 发表于 2007-5-30 07:08

借钱时立了条据,也标明利息;
跑了五六年,来回十余趟

现在社会上的"杨白劳"(指欠钱的)比"黄世仁"(指借钱)厉害多了!
试想:上述案例如果条据,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讨,过了时效法院也难以"维护老百姓的权益"了.
当有人向您借钱,还是"先小人\后君子",立个条据为好.您有钱借给人家吗?若没有借条,及时去补一个为好.:L

skyhood 发表于 2007-5-30 09:42

社会法制的完善,不要怕打官司。

小帅 发表于 2007-11-28 10:32

:se :se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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