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后的鬼 发表于 2010-10-24 16:01

宁波象山县地方官员法盲何其多

宁波象山县地方官员法盲何其多

镇副书记逼迫百姓写保证书 村官成土皇帝“打手”破坏选举没啥大事

撰文/摄影:徐 祥



(沈云明:荒凉的土地旁边原本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

    中国乡村从古到今一直是山高皇帝远的代名词,乡村里的大小土财老爷大多为富不仁,影视作品中常常看到他们在欺男霸女。而现在新中国的乡村大小干部们在党的教育下,大多可以遵章守法并爱民如子,不过也有部分败类在败坏农村干部的名声。浙江宁波象山县西周镇就有这么一帮无法无天;破坏我党干部在老百姓心中形象;严重败坏我党声誉的农村土皇帝。他们有的压制群众正常上访,甚至抓捕其亲属为要挟。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看到自己要落选,于是,他的亲信突然一把火烧光了选票箱,最后竟以罚款3500元了事。

副书记给农民起草不再上访书

    沈云明,浙江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一青年农民。头脑还算活络的沈云明,前几年在镇上开了一个卖自行车和杂货的小五金店。与世无争的他10几年前结婚生子并一直过得其乐融融。但是前几年的一场土地风波和其妻从天而降的牢狱之灾,将其一下子推到了风头浪尖上。

    前几年沈云明所在的象山县西周小镇和另外一个乡合并,于是这个海边小镇遂开始了大干快上、发展工业“建成海边生态小镇”的战略发展。

    经过翻天覆地的变化后,小镇变漂亮了,不过农民的日子却越发不好过起来,尤其是2001年前后当地政府“发疯一样地大肆侵吞农民的承包土地”后老百姓就差没去要饭了。

    到2003年前后,随着当地一大型电厂和上张水库的开工建设,当地镇政府假借上级批复,不惜篡改国务院批文并且多占基本农田而用于工业和商业用地。短短几年,被政府违规占掉的土地已经高达10000亩上下(本站日前曾做详细报道)。为了骗取国务院的批文,地方政府还将基本农田说成是荒地和山地。其实那些很多都是国家禁止乱占的基本农田。后来为掩人耳目地方官员派人将诸多田间地头的“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一一锯断。而就在这轰轰烈烈的违规大占地运动中,沈云明家数亩田和周围几千户村民家的地一同被“征用”了。

    具备一定知识又会上网的沈云明发现,当地政府热衷开发的象山西周机电园区和华翔集团的华翔汽车园的六七千亩土地根本就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尤其是该镇2004年前后征用的上张水库移民安置点土地中,竟然被镇政府篡改国务院批文而多占了350亩良田。这些土地大多来自土上村,土下村,瀛洲村,大坑村,上谢村,瀛广村的基本农田。而就是这些多占的土地已经被当地政府设为高档房地产、星级宾馆、大型超市的商业用地。

    西周镇在2004年12月前后一份网上材料中表明:西周机电园区已经开发3100亩土地……园区沿一级公路就可以形成约8公里长的工业长廊。现在西周机电园区东西长也就两公里多,看来西周政府的“雄心壮志”还真不小。



(上半部分就是西周镇党委副书记起草的不再上访保证书)

    于是,沈云明和邻村的朱佩芳等人一起自发地和上百群众对以上非法占地进行了斗争,并且多次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不过收效甚微。而就在那时,政府已经找施工队对那些签了协议和没签协议的土地进行填方改造。

    万般无奈下, 诸多护地群众于2005年3月3日和5月19日拦在自家的土地前不让对方填方。没想到,西周镇政府大小官员会同镇派出所及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数十警力总计三四百人,将那些维权的老百姓进行了驱散甚至抓捕。两次抓捕中共有14人被抓到派出所,其中6人被处以7-15天的拘留,甚至还将上访群众代表沈云明的妻子朱再红和50岁的农民柴文取皆以“破坏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柴后来给对方写了“不再上访的保证书”而在被拘第13天时释放。

    朱再红被抓完全是受了丈夫带头上访的牵连,当官的因为抓不到沈云明退而求其次地抓了朱再红。随后被迫出逃到上海的沈云明找了律师准备再去北京上告西周的地方官员们。得此消息后,西周地方官员通过沈的亲友“奉劝”沈云明“不要拿鸡蛋和石头碰”,并承诺只要沈回来写张“不再上访”的保证书,以前的事件一笔勾销。

    因为自家的商店已经关门大半个月,妻子又被关在看守所,于是沈云明决定还是到北京去上访以期引起上面关注。与沈一起去北京对土地问题进行上访的还有西周诸多村的37个农民。没想到一到北京就被宁波驻京办的给发现并通知象山县领导去北京将所有的人都带回。随后沈云明在2005年4月5日给镇政府和派出所写了“永不上访的悔过书”,此前,朱再红被刑拘21日后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在3月24日被放出。

    再早前,西周镇工商税务等部门曾经将沈家开的五金店查了个底朝天,他们当时一查假冒伪劣;二查偷税漏税。但到最后楞没有查出一点问题来。

    而就是那张“永不上访的悔过书”倒还有一段“佳话”:2005年4月5日当日,西周镇党委副书记芦祖水见到沈云明后,先是“语重话长”地和其做了“推心置腹”的交谈,然后要求沈写张悔过兼保证书。看到沈“写不出来”,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副书记大人竟然为沈打起了草稿。

    草稿大意为:“因本人对上张库区移民安置地土地的作用认识不足,参与阻止了工程使(施)工和上访,经过镇干部的教育,我已深刻认识到上张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工作的重要性。现我保证:不组织,不为首,不参与对(和)阻止工程的使(施)工和上访。”以上短短百十个字,不但语句不通而且还错了几个字,看来这个副书记平常很不注意自身文化水平的提高,不过从他还算中看的字迹来看,他还不属于文盲或半文盲那一伙的,至于他是不是法盲那就很难说了,因为他给别人起草“不再上访书”,不但有逼迫他人就范而且有违背他人意愿之嫌疑。更严重的是,上访是国家宪法赋予群众的权利,堂堂镇党委副书记怎么就能限制群众上访并强迫他人写保证书?

村长红人破坏选举竟罚款了事

    西周镇党委副书记不学法、不守法其实只是一个个案,并不代表西周的所有官员都是法盲。然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那个副书记教沈云明如何写“不再上访的悔过书”后不久的2005年7月3日,在西周镇土上村干部的纵容下,土上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干部的红人——包德富因为看到村民选举结果对自己的主子不利,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地将选票箱一把火烧了个精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41条第2项的有关规定,包德富已经构成了破坏选举罪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众多干部的担保下,其一直安然无恙只是被处以3500元的罚款了事。

    更让当地老百姓想不通的是,当他们看到包德富将选票箱烧毁时,曾经多次给110和派出所打电话报警,不过一直没有警察到现场来,后来对方解释说,不出警的原因是因为包德富烧毁选票箱后,马上到派出所作了“投案自首”。

    其实就算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了,难道警察现场勘察和取证都不需要了吗?以后的罚款3500元更是滑天下之大稽也。首先,触犯了刑法的包德富怎么可以以罚代刑?其次,就是派出所要罚款最高也只有200元的权力;最后,难道除了包德富外,包德富的“幕后指使人”也就是票箱烧毁后最大的收益人——村主任俞华富就没有一点责任?幕后指使不好查,难道领导责任和管理不力责任就一点都没有了吗?另外,包德富被罚款的3500元究竟是谁交的,究竟是不是拿村里的公款交的,为什么就不能给村民一个说法和交代?看来执法者中也有法盲或半法盲的存在,普法工作真可谓是任重而道远。

    更严重的是,这些村官在群众眼中已经等同于土皇帝了,而那些自愿成为帮凶和打手的人则颇似家丁、家奴了。

    村民们怀疑以上之一切皆是情有可原,因为这个包德富不但很听干部的话,其有时候还是一个很好的“打手”,并且他还是一个很会揣摩领导心思,干事件劈哩啪啦的人物。



(大胆狂徒,你以为你烧的是你家擦屁股纸吗?照片翻拍)

    选举当天的7月3日,为了防止有人捣鬼,于是包括沈云明在内的6名群众对流动票箱进行义务监督,但是拉村领导和选举委员会成员到各家各户投票的俞亚富等人却以“汽车是自己的,他就是不让群众乘坐去监督投票”而让沈云明等人下车,沈云明以“村里用车已经给过费用”为由拒绝下车,随后双方发生摩擦,最后俞亚富将沈手臂划伤并将其拉下了车去。

    被强行赶下车的沈云明随口说了句:“你们不让我们跟着去,难道是要作弊吗?”话音刚落,“打手”包德富当着村主任的面就欺身上前给他一顿拳脚,最后致使沈云明颈部和胸部受伤,而那主任大人站在一旁一声都没吱。

    打了人后的包德富在当日下午两点时分,又借口“有人投错票想作弊”而一把火将选举箱烧了。如果真的有人作弊了,应该将票箱保存好,等开箱后找出证据那岂不是更好?看来群众怀疑的“看到选票对自己的主子不利而毁灭证据”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同样让群众不服的是,包德富到象山县西周镇派出所“投案”后,西周镇镇干部朱和平以及村干部俞华富和沈全连全部赶到派出所为包德富助阵和壮胆。于是,当日晚,包德富就被放出。

    其实在西周镇有不少村都存在问题:2005年西周镇弘瀛村周亦珍和朱本善二位村民代表,实名向浙江省各级机关反应弘瀛村1987年至今,村干部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以及职务侵占。为了拿到相关证据,村民们还要求新一届村领导请象山县天象联合会计事务所对村里的新老账目进行了审计,最后结果是,原来的村干部已经涉嫌贪污数十万元。而不知道什么原因,面对铁证如山的东西,西周镇政府和县里其他部门的一帮人本着“官官相护”而一直对那些村干部没进行立案调查。

    难道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吗?

wuguo 发表于 2010-10-26 15:52

唉,不要生气了都是如此啊,没钱没权的忍忍吧。枪打出头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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