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花
发表于 2010-9-25 22:19
都给拆了!
(可惜我说了不算):L
浪潮
发表于 2010-9-27 19:54
今天下午去丹城,路过沙岗收费站,发现原先伪造省政府批文的公告牌撤掉了,换上的崭新的公告牌上写上省政府批准“对通过71省道象山至茅洋段和80省道茅洋至石浦段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的内容。广大网友一个月时间在象山港论坛不断地跟帖,点击数超过40000多,发挥作用了,网络的舆论监督作用不能小视。
第一步能将伪造的省政府批文的公告牌撤掉,这是一个认错的开端。请第二步接下去按省政府批文的要求,在80省道茅洋设立收费站,撤销沙岗收费站;不过茅洋收费站的设立,必须要将现在的80省道二级公路改造成一级公路后方能实施。
ljdwyd
发表于 2010-9-29 15:02
GCD就是这样狗屁,对这个ZF已经彻底绝望了
雨点
发表于 2010-9-29 15:57
象山港大桥一造,这费啊就有的收了
空子
发表于 2010-10-6 14:00
追随史老的足迹,我早上去象山港论坛,一口气看完86页,已经是现在这个时间了。
身为象山石浦人,每年回象山都要经过这两个收费站。进象山的那个倒也罢了,感觉回到象山了,总是很亲切,收点钱也没有啥,可是去石浦的路上再来一个,就感觉太多了。
今天看到史老的帖子,才知道这么多年,居然是一个伪造文件而设立的收费站,而且至今ZF没有丝毫悔改的迹象,设想如果是普通百姓通过这么个手段,欺上瞒下地搞个获取利益的东西,一旦被发现,恐怕早就进大牢了吧?作为执法者,不能以法律己,何以要求百姓来守法?
空子
发表于 2010-10-6 14:04
浪潮老先生作为一位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了民意,是人民的好代表,在此表示崇高敬意。
参考:老先生的代表议案部分案例:
http://www.spren.net/threadcontent-100392-1-2.html